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11)第2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1/6/1 11:27:26 点击率:2500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曲组干任公示(2011)第2号
(总第120号)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的通知》、《关于实施干部任用公示制的补充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戴云全等十八位同志拟任职务和工作实绩予以公示:
戴云全,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县级曲靖市财政局副局长,沾益县财政局局长,曲靖市财政局纪检组长。现任曲靖市财政局副局长。
拟推荐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财政局副局长期间,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农业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建设、“866”工程等,争取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推进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整合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2010年全市抗旱期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使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围绕“金财工程”,牵头负责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建成了惠农一折通网络、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个人2009年被表彰为“全省扶贫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表彰为“全省绿化工作先进个人”。
邹跃权,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坚持从严办文,参与起草每年的《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注重抓好信息报送工作,采编的信息被上级采用率达60%;周密细致办会,牵头组织全国性《法治中国》影视年会的会务工作,认真做好每年召开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充分履行督促检查职责,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认真落实领导交办事项。2003—2009年,连续7年公务员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尹朝荣,男,彝族,196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侦查处处长。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渎职犯罪侦查处副处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处处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渎职犯罪侦查处副处长期间,充分运用上下联动,侦查一体化的办案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指挥和承办了一批渎职犯罪案件。三年来,带领全处干警初查案件线索多件,立办案件多件。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政府表彰为“煤炭工作先进个人”。
朱家猛,男,汉族,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侵权渎职检察科科长;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侵权犯罪侦查处处长。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侵权犯罪侦查处副处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侵权犯罪侦查处处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侵权犯罪侦查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以来,在加强办案的基础上,强调对基层反渎工作的指导。突出查办破坏生态、能源资源职务犯罪等案件。担任富源县大河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长期间,组织并协调抗旱资金34万余元,倡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抗旱捐款1万余元,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建设水利工程。2008年被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8年、2009年连续2年公务员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陈 庚,男,彝族,1974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麒麟区三宝镇副镇长(挂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后所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拟提名为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工作实绩: 挂任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分管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办公室连续两年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集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县乡镇实现了全覆盖。负责的后所镇岩上村委会“866”工程被上级评为优秀。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期间,抽调到曲靖市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工作,负责主办的信访件,办结率达100%。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0年被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表彰为“解决信访问题先进个人”。
许太学,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劳动局计划劳动力科副主任科员;曲靖市劳动局劳动关系仲裁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仲裁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副调研员。现任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拟任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曲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围绕局党组提出的“争创一流”目标,以提高“三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做好办文、办会、办事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2010年度“先进单位”;参与处理劳动争议及集体上访案件100余件,切实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市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工作期间,积极参与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为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作出了积极努力。在2010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抗旱救灾工作先进个人”。
段惠琼,女,汉族,196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区工会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曲靖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现任曲靖市总工会财务事业部部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国资委副主任。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总工会财务事业部部长期间,加强与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代收企业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金额逐年增加。牵头制定了市总工会财务管理、机关经费支出报销审批等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管理,以及每年度各单位工会财务互审活动,保障了工会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2010年被云南省总工会评为“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先进个人”。
张 荣,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富源县大河乡党委副书记,富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富源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富源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围绕“三基”工程建设要求,积极抓好治安管理工作,在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信息平台建设、爆炸物品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抓好巡特警工作,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2009年9月调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后,主持特警支队的日常训练和管理工作。建立了全市公安特警跨区域联动机制,在多次全市大型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全市防爆处突演练暨首届公安特警警务技能比武活动。
普 荣,男,汉族,1964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县级曲靖市公安局治安队副队长,麒麟派出所副所长,麒麟派出所指导员;曲靖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负责人,巡逻支队副支队长,巡逻特警支队副支队长,特警支队副支队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政委。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政委期间,组织参与全市首次特警反劫持人质战术与谈判培训的授课,结合特警工作的性质、特点,狠抓队伍的技能和战术水平的提高;坚持战训结合、以训促战的工作方针,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方案,训练中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做到训练管理两不误。近年来多次带领支队民警参与了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郑旭升,男,汉族,1965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县级曲靖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副主任科员,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教导员;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车辆管理所所长(正科);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车辆管理所所长(副处)。现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以来,研究拟定了《曲靖市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全市建立和推行了《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卡》核发和淘汰制度。率先在全国开展“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和打击涉车、涉牌、涉证违法犯罪活动,拓展设置车管便民服务点,启动摩托车带牌销售和汽车代牌销售工作。2008年、2009年所分管的车管所连续两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分管涉车犯罪侦查大队2010年被公安部通报表扬。
海桂洪,男,彝族,1969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寻甸县甸沙乡副乡长(挂职);曲靖行署民宗局文教科副科长;曲靖市民宗委文教科副科长;会泽县新街乡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民宗委办公室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民宗委副主任。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民宗委办公室主任期间,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民族地区调查研究,撰写了10余篇调研报告,为有效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起草文件、文稿300余篇、编辑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刊物54期。认真办文办会,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07年4月被省人事厅、省民委表彰为“全省民委系统先进个人”,2009年2月被曲靖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优秀挂职扶贫干部。
母昱昌,男,汉族,197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陆良县板桥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期间,协调引进大量先进设备,新建试验室3个,新增认证试验项目6大类35小项,单位两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计量认证,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检测试验能力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本人2008年被省建设厅表彰为“质量监督先进工作者”。任陆良县板桥镇新农村工作队队长,板桥镇党委副书记期间,为当地落实项目3个,争取资金200多万元。
刘敬忠,男,汉族,1970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体育运动学校政教科科长、学生科科长,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办公室主任。现任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主任。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期间,自觉服从中心工作大局,尽心尽力做好服务、沟通、协调、管理和运动员训练工作,确保了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带领的曲靖散打运动队在2009年全省第二届散打比赛获得三金、二银,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居全省第一。曲靖赛区也被省体育局评为最佳赛区;2010年第十三届省运会,获得3金,2银,一个第四名的好成绩。2010年9月被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教练员”称号。
李 群,女,汉族,1964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罗平县团县委副书记,书记;罗平县委宣传部部长;师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现任曲靖财经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拟提拔为曲靖财经学校党委书记。
工作实绩:任曲靖财经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党建活动,创新载体、突出特色,成效明显,学校被市委评为“解放思想大讨论先进集体”。牵头组织教师参加省职教学会各类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课件制作、说课比赛、论文评选等竞赛活动,参评论文和参评课件全部获奖。主持申报的6个课题有5个获准立项,位居全省中职学校榜首。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王华生,男,汉族,1963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曲靖行署(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财务科副科长;曲靖市财政局农开办副主任,主任。现任曲靖市财政局综改办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财经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财政局农开办主任期间,牵头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国推广运用;任市财政局综改办主任期间,突出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重点,狠抓各项改革基础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牵头制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南》被省综改办作为范本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曲靖市财政局综改办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被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综合考评为先进单位;个人2007至2009年连续3年公务员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宁粉娥,女,汉族,196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宣威市板桥镇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宣威市虹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宣威市靖外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镇长。现任宣威市得禄乡党委书记。
拟提名为宣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工作实绩:任得禄乡党委书记以来,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目标,注重加强党建,带好队伍;夯实基础,增强后劲;调优结构,搞活经济;力保稳定,关注民生。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7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生态示范乡镇”; 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综合考核在宣威市均居前五名,连续3年被宣威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信访和社会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本人2009年被曲靖市委表彰为“2008年度扶贫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云南省委表彰为“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欧光彩,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宣威市龙场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宣威市龙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宣威市来宾镇党委书记;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宣威市羊场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拟提名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宣威市来宾镇党委书记期间,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虎头村新农村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现场会提供了现场参观点。担任发改局局长以来,科学编制了《宣威市功能区规划》和《宣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狠抓投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扶持资金,促成上百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宣威市发改局2009、2010连续两年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先进集体。2008年被曲靖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曲靖市委、政府表彰为“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个人”。
杨 贤,男,汉族,1973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金钟乡副乡长;会泽县水务局副局长;会泽县五星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乡长;会泽县迤车镇党委书记。现任会泽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拟提名为会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会泽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积极探索并提出整合全县水资源的治水思路,认真做好项目储备、申报、争取和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水利资金,建成一批改善民生、抵御灾害、保障发展的骨干水利工程。创新管理模式,组建会泽县城乡供水总厂,对城乡供水工程进行专业化管理。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县内重点工业企业供水工程建设。个人2009年被表彰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个人”, 2010年被表彰为“全省抗旱救灾先进个人”。
从2011年1月26日起至2011年2月9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
邮 编:655000
举报电话:0874-12380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