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推动全县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
作者:县委组织部——胥 松 发布时间:2017/5/22 20:25:23 点击率:79
罗平县结合实际,聚焦场所主责主业,高起点谋划推动、精细化选址布局、全方位落实责任、多渠道整合资金”,确保245个建设任务数落实落地,实现全县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
谋划高起点。未雨绸缪抢抓在先,该县在年前结合2016年活动场所检查验收,对全县基本情况进行了预先摸底排查;在县委常委参加的党工委述职评议会议上,对今年的建设任务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领导重视组织有力,3月15日召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扶贫、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会,就活动场所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工作思路进行分析研究,研究制定《罗平县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积极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各类审批手续依法从简从快,各种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建立了活动场所建设“绿色通道”,为加快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在全县组织工作会议上,县委吕书记对活动场所建设进行了专题部署并与乡镇(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选址精细化。3月底前,乡镇(街道)联系领导带队,由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干部组成工作队,采取实地勘测、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逐村开展四轮摸底排查,精准掌握了全县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现状。4月初,5个督查组对确定的建设点进行逐一核实,按照“活动中心化、群众方便化、位置显耀化”的标准,看建设点选址是否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活动组织、有利于群众办事,是否避让基本农田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对督查发现选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建设任务点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合理化。今年任务数完成后,我县共建有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602个,每个活动场所平均覆盖村(居)小组2.3个、覆盖党员人数20个、覆盖群众数800余个。
落实全方位。4月10日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协调资金、督查进度、解决问题、组织验收等工作。建立了由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的项目组,明确了各项目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定期会议、定期通报、分片督查等机制,采取定期集中分析、行业系统指导、分片包干督查等方式开展工作。从相关单位抽调20名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和5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负责50个左右活动场所,在活动场所建设的摸底准备、建设实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实行全程点对点指导督查。明确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把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向县委述职“交账”。通过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活动场所建设进度按计划如期进行,目前,245个建设点全面完成土地平整,65个完成地基,22个完成一层建设。
资金多渠道。首先明确建设资金主要渠道。经过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反复协调对接,形成两套资金补助方案,一是从县级财政资金和县管党费补助,按照一个建设点补助15万元的标准,共补助资金3675万元,其中县管党费列支22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资金3450万元;二是把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纳入今年扶贫项目建设,申请向国开行贷款,每个补助30万元,共补助资金7350万元。其次是“五个一点”整合资金。按照“财政列支一点、党费补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乡镇统筹一点、村组自筹一点”的办法,充分整合脱贫攻坚、美丽宜居乡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四位一体”试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资金,把一些闲置的“村小”、废旧“公房”“学校”以及其他村集体资源充分挖掘利用起来,统筹推进活动场所建设。4月26日,按照每个点5万元的标准,县级财政预拨1000万元、县管党费划拨22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解决了建设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