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祉和民族团结示范建设要再上新台阶
作者:雅阅 发布时间:2020/12/31 23:18:19 点击率:0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民生福祉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再上新台阶,成为高品质幸福美好生活城市”是中共昆明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心用情用力,推动一件件顺人心、聚人心的好事实事落到实处,实现人民福祉不断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为民服务解难题,聚焦民生增福祉。昆明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在广开言路听取意见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紧盯民生找问题。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带着问题、带着思考,紧盯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不为调研而调研,切实做到通过调研摸实情、找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真正使调研的过程成为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用实打实的举措,让群众心中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做一些惠民便民的实事,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奏响昆明新时代民族团结华丽乐章。2020年,昆明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在这大背景下,昆明市趁势而上,印发了《关于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昆明市抓实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助力昆明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不断将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昆明市要认真实施《意见》提出的“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创新机制和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项目化、实体化,模块化、菜单化。要坚持分级创建、分级负责,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创,着力提质扩面,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要持续推进创建“十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营、基层政法单位(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旅游景区、医院“十进”活动。要充分发挥昆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示范效应,加强与省内州市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州市间的创建联盟,整合优势资源,在社区创建、民族大舞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度交流合作,实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为全省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