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宣威市投诉举报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工作方案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31 16:56:42 点击率:0
7月22日,宣威市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的来电举报材料》(曲督转第18号)后,立即成立宣威市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领导小组,并制定《宣威市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工作方案》(宣政办发〔2016〕96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宣威市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查清宣威市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周边水体和空气指标数据,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调查时点:2016年7月22日至24日;时期资料:2016年度。
三、调查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从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宣威经开区管委会抽调人员,定时不定时对举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清企业具体名称,重点对宣威市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下游河流水质情况。现场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宣威市级主流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宣威经开区、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工信、信访、羊场镇、海岱镇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磷电公司、宣威废渣综合利用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内容和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