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宣威市办理LD20160807023号举报件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17 10:48:45 点击率:0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LD20160807023号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有关问题转办单的办理工作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办理LD20160807023号举报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16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宣威市凤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证件办理及安全管理等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1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经济开发区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凤凰街道等部门配合,抽调工作人员根据举报内容开展现场核查。其中:工信局负责调查“宣威凤凰钢铁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中频炉工艺进行生产”;环保局负责调查“外排烟气有刺激性气味”;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其产品不合格;”安监局负责调查“曾造成厂区内部的责任事故”。现场调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宣威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凤凰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LD20160807023号举报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