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调高至3196元
作者: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7/26 10:49:17 点击率:0
近日,根据曲靖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通知,自6月7日起,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调高至13317元和3196元,执行时间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该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曲靖市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曲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4439元,核定下发了《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今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调高至13317元、3196元。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据该中心业务科负责人介绍,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由去年的11671元提高到13317元,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去年的2802元提高到3196元,同比分别增加了1646元、394元。
与此同时,该通知还明确曲靖市个体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由去年的3890元提高到4439元,月缴存额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44元,同比分别增加了549元、54元,缴存比例为5%,保持不变。 (李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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