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6 9:46:08 点击率:0
为强化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127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发〔2018〕77号)》要求,我市决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机械类型。
二、备案及编码登记时间
即日起,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及企事业单位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备案及编码登记;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及编码登记。
三、备案及编码登记方式
(一)备案登记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微信—发现—最下面的小程序输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标示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CRAES”—机械机主登记入口—注册—个人注册或单位注册—按提示步骤输入完整)进行填报有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
(二)标识编码申领
办理了备案登记(网上申报提示“机械备案已完成”),经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审核通过后,在小程序中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和环保信息采集卡的领取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74-7141023)。
下ー步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理。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