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0/2/28 17:39:02 点击率:0
宣威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的通知》(曲发〔2017〕12号)要求,现将宣威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宣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落实《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和《曲靖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一是第一责任全面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曲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安排。市政府专题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常务会结合相关议题多次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班子成员年终全部参与述法考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二是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按照《宣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中明确的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各年度主要计划,结合曲靖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曲靖市依法治市工作约谈制度(试行)》《曲靖市法治建设督察和调研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认真抓落实,严格按规定向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机构改革后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将原市政府法制办机构并入市司法局,充分整合优化法制干部队伍,完善专职人员配备,队伍建设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四是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中参加法治专题讲座、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组织实施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安排人员参加上级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调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市参加法宣在线网上学法人员23266人,规定学分达标率98.66%,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建成宣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建普法讲师团,创办《法治宣威》电台普法栏目,积极推进国家宪法日普法和“互联网+”普法,倡导在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中普法和以案释法,向干部群众免费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2.6万份,民众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职能转变,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优化
一是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认真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各项要求,完成52家涉改单位相关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及时清理调整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优化宏观调控,完善公共服务,教科文卫、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工作全面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省、曲靖市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宣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 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明显提高,政府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进一步向法定化方向迈进。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各项改革,持续实施“减证便民”,开展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取消索要证明材料23项;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宣威实际,调整10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分散的行政许可职能,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行使,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个科室负责、一个窗口对外”,达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24家,设审批服务窗口31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247项,窗口工作人员45人,设分中心5个,29个乡(镇、街道)和356个村(社区)分别建成为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代办点。今年10月底,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为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代办点共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5.18万件,办结率100%;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扎实推进“一网、一次、一门”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截止11月,宣威市“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下载安装注册数66308人,业务办理4810件(次),位列曲靖市前例。三是进一步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2019年开展“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3665户,完成人员随机选派、实地核查、记录结果公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专项联合整治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三)强化审查监督,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强化对制定技术规范的培训,及时公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听证和备案审查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监督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有关协议、合同的法律把关,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有效发挥,为相关重点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全年共对80余份涉法文件和27份合同协议进行了法制审核。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件、政协委员提案171件,办复率100%;加强司法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采纳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强化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扎实推进财政相关经济事项、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审计全覆盖;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政务公开,推行“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政府的公信力得到提升。
(四)健全执法制度,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各项要求,优化人员配置,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综合执法有效拓展;加强财政预算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执法综合保障更加有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两法”衔接得到加强。二是加强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66个;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与全省和曲靖市同步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针对证件到期换证、申领新证的17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和29个乡(镇、街道)1164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宣威市首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网上考试,通过率47.6%。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召开全市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并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认真开展本级执法案件评查,积极参与曲靖市级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更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2019年全市共实施行政许可81872件、行政强制8594件。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取8个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单位共55卷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案卷共47卷,合格案卷8卷。
(五)积极化解矛盾,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提高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责任和程序,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宣威市政府和部门出庭应诉率排在曲靖前例;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时派人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曲靖市关于处置违法上访行为通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体系,加强专业领域调解机制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月度、季度研判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等衔接与互动;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推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民间纠纷转化升级,妥善处理了一大批群众信访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深入排查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了部分信访积案,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今年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69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7.79%;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6件,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87家;行政复议受理2起,办结2起。三是创新社会治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为抓手,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引导社团社群健康发展,推进社会自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着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突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从总体上看,全市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仍不够完善,在多次机构改革中,受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政府法制部门的力量与现实工作任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一直处于力量不足状况,无法适应庞大的监督任务,难以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只能“见子打子”,影响了监督水平的整体性提升。
二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加强,根据今年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特别是新业态、新经济、新型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增加,重大行政决策还需进一步规范,对新事物的研究还要全面加强,公众参与度还要再提高,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还很不够。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够,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地方基层执法力量配备、工作保障相对薄弱,少数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对执法程序操作不严格,办案质量还需提升。
三、2020年的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的冲刺之年,我市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曲靖市工作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云南省的实施办法、曲靖市的实施细则,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对本地区、本部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负总责,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全面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加强政府法制部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实施主体自身依法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三是规范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及“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信息化管理,适时开展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倒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议组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
四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财政相关经济事项的审计监督,加强政府内部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部门的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部门和岗位权力滥用;扎实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建全网络舆情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抓好《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提升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六是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制度建设。继续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列入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逐步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七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稳定。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