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儿工委调研组: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1 15:31:52 点击率:0
10月9日,省妇儿工委专题调研组一行17人到富宁县田蓬镇开展以“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调研活动。专题调研组由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正洪带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处副处长张璟、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主任元波参加调研,州政府副州长、州妇儿工委主任玉荣,副县长陶红运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田蓬镇田蓬、龙哈2个村委会4户早婚早育家庭,深入了解分析了边境少数民族早婚早育家庭在卫生保健、义务教育、法律保护、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富宁县第二中学调研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情况、控辍保学情况;在田蓬镇第一卫生院调研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情况、早婚生育人员档案管理及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情况、妇幼健康政策执行等情况。
李正洪在调研时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婚姻法》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使农村人群针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认识;要具有针对性地完成相关的思想引导,尤其是针对外出务工的青年男女,对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开设兴趣班,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三是重视家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宣讲早婚早孕的危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引导,使其摒弃一些早婚早孕的传统思想,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玉荣在调研中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普及高中。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帮助联系职业高中或是专业技术学校;二是要进一步配齐配强教师队伍,健全教学基础设施,满足必要的教学条件;三是从上至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学校、妇联、乡镇、派出所、家长多方联合,从小从早灌输杜绝早婚早育思想,从根本上解决早婚早孕现象;四是要充分发挥村小组组长、致富带头人、党员同志的导向、引导作用,建立村规民约,加强对未成年人“非法婚姻不受保护”的政策性引导,绝不纵容违法行为。
图为在早婚早育家庭调研
图为在富宁县第二中学调研
图为在田蓬镇第一卫生院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