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3/5 16:45:28 点击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坚决严肃查处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党员、群众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为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将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受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主要受理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党员、群众及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以下12类涉黑涉恶犯罪的有关线索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876-12380 (干部监督举报电话)、0876-6126319(组织科)、0876-6129219(干部教育监督科)
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新华街1号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邮政编码: 6634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如实举报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按照程序转由相关部门核办,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