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7/30 9:23:55 点击率:0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4〕2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各州、市上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复核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6~7月,组织省督导评估组对陆良等23个县、市、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督导检查。经7月26日第17次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现将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下午18时至8月2日下午18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报请省人民政府专文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最后审核认定。
纪检组电话:0871-65141284、65141213
督导室电话:0871-65141479、65142703
电子邮箱:ynjyddt@163.com
2018年7月26日
23个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县名单
曲靖市:陆良县、富源县
保山市:施甸县
昭通市:昭阳区、巧家县、永善县
丽江市:宁蒗县
普洱市: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
临沧市:镇康县、沧源县
楚雄州:南华县、武定县
红河州:屏边县、红河县
文山州:麻栗坡县、广南县、富宁县
大理州:云龙县
德宏州:梁河县
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