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传承+融合”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19/9/30 9:39:21 点击率:0
富宁县文化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多年来一直探索多种途径注重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力度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感。全力支持和经费扶持各民族学会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民族节日庆典活动和民间组织的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每年举办的壮族“珑端节”、瑶族“盘王节”苗族“花山节”、彝族“跳宫节”等民族节日,各民族在文化活动中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民族的共识,使各民族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认同的自觉性,以平等的心理和态度互相对待,进而得到情感上的温暖,让其他民族获得文化自豪与文化自信,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文化关怀,让各民族在相互关怀中感受幸福。
二是大力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挖掘、整理与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持续加大“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力度,立足县域文化,着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富宁县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组深入13个乡(镇)60个村镇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素材进行全面细致的普查和收集,建立完整档案库;保护传承《坡芽情歌》项目;精品壮剧《彩虹》荣获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银奖,并获得优秀表演奖、优秀导演奖、音乐设计奖等24个单项奖;编辑制作出版《坡芽情歌·爱情密码》形象年册、《富宁坡芽山歌乡土教材》(第一版)。2012年以来,共争取民族文化项目400余万元,成功实施《彩虹》项目、洞波乡瑶族文化传习馆、剥隘罗永常“双百工程”及其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2006年至今,共成功申报150项非遗四级保护名录,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2项、省级保护项目7项、州级保护项目10项、县级项目21项;国家级传承2人、省级传承13人、州级传承29人、县级传承65人。
三是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建设。以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唤起群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民族文化公共服务网络,形成县有文化基地、乡有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的格局,极大丰富了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把浓郁的民风、民俗、民族土风文化推向市场,把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变成财富,并逐步发展成为文化经济的支撑点。把“坡芽文化”打造成以声乐为主的云南民族文化精品名片,同时把“坡芽歌书合唱团”打造成为“世界知晓、中国知名、云南独特、文山仅有、富宁独有”的民族合唱团;以大型民族文化节庆活动为重点,打响各民族节日品牌;组建完善民乐合唱队、服饰表演队;培育壮大民间手工刺绣文化产业,引导群众制作“秀包、秀鞋”等刺绣产品,多渠道引进上海等刺绣专家开展培训。把民间手工艺术、现代艺术、商品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开发性再创作,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商品化经营,做大、做强民间民族文化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