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15:52:47 点击率:1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效明显,广大市民充分享受到生态环境的福利,同时越来越关注生活居住环境和空气质量。烟花爆竹燃放很美,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来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元旦春节将至,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绿色、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丘北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广大市民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低碳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丘北。
二是不在县城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要发扬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或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安全祥和、喜庆的节日。
三是广大市民要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让丘北的水更清、天更蓝,请广大市民从身边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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