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干部“小毛病”有必要“大动干戈”
作者:刁 寿 发布时间:2020/1/6 16:15:01 点击率:0
农村工作是党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农村工作体制而言,村干部无疑在农村工作中充当了“急先锋”角色,绝大部分村干部在进村履职后,基本上都能履行自己的竞职承诺,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走村串户、化解矛盾,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每一个“神经末梢”,赢得了基层干部的信赖和群众的认可。但在实践工作中,小部分村干部在落实政策、为民服务、管理村务中等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容易放大的“小”问题,这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衍生出来的“小毛病”稍不注意就可能演变为“蝇贪”,不得不防。
落实政策中搞“小动作”。村干部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贫困户能否真切得到帮扶的关键“执行者”,村干部落实政策的公正性直接影响着该村的脱贫攻坚成效。然而,一些村干部在落实政策中心里还是放不下“自己人”,想着自己大小是个官,利用自身岗位之便为亲人谋点“福利”既能在亲朋好友面前“威风”一下,又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如新店乡小江口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美芬,在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其妹夫杨某某、侄子余某某是村完小教师,不符合补助条件,仍将两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并分别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最终张美芬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为民服务中收“小红包”。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覆盖到每一名党员的全方位洗礼。村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在村内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然而,有的村干部在为民服务中虽然管住了自己的手,但是却没能管住自己的嘴,一些村干部把吃吃喝喝与密切群众关系混为一谈,在推杯换盏中迷失了党员的信仰和宗旨。如,双龙营镇马者龙村党委书记张鹏罔顾上级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纪律要求,仍带领村委会相关人员坦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让村干部在群众中落下“话柄”,为此张鹏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实际工作中耍“小聪明”。三分靠部署,七分抓落实。随着“基层减负年”的实施,会议、材料、督查三座压在村干部头上的“大山”被移除大半,村干部腾出精力抓工作落实的时间得到了有效保障。然而,督查少了之后,少许村干部在推进工作中开始耍起了“滑头”,口头整改、拍胸口保证等一些“小聪明”被当作这些村干部的“法宝”,致使一些工作成效大打折扣。如官寨乡蚌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陶保华在负责整理蚌郎村边缘户危房改造档案资料中,将相同照片重复使用,导致3户农户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过程照片完全雷同,陶保华因履行职责不认真受通报问责处理。
管理村务中贪“小便宜”。发展壮大行政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然而,当一系列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下划到村一级后,村干部对项目发展资金不会用、不想用等问题接踵而至,甚至还有一些村干部开始在一笔笔项目资金面前动起了歪脑筋,致使一些项目资金久久不见收益。如新店乡冲头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李慧英在申报省级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建设农村超市项目获批后,便与村委会其他干部口头商议,决定由李慧英提取部分项目资金在冲头村开办农村超市,每年交收益金给村委会。但后来因其在换届中落选,就将超市转他人经营,并以超市亏损为由拒绝退还扶持资金。最终李慧英不但耍无赖无果,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退还全部违纪占用资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村干部作为最一线干部,既要在能力所及范围之内给予足够的待遇保障,更要警惕一些思想“慢性病”的腐化,甚至对于一些“小毛病”需要“大动干戈”。具体而言,建议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源头培养。深入推进农村“领头雁”培养和村(社区)干部能力提升“两项工程”,注重从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学生村官、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挖掘村(社区)干部人选。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联系指导村(社区)干部工作机制,鼓励先进村(社区)与后进村(社区)结对。注重青年人才党支部的作用发挥,加大“三培养”力度,常态化对村级后备干部开展交心谈心,盘活村(社区)干部“活水源头”资源。
坚持动态管理。实行村(社区)干部县级备案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信息库。定期开展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动态了解村(社区)干部在岗、履职、作用发挥等工作情况,适时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社区)干部。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监管体系,上级下拨给农村的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多以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实施,不断提升村(社区)干部在群众中的话语权。
坚持培训提质。以培养“政治明白人、致富带头人”为目标,以村(社区)干部为重点,依托乡(镇)党校、党员实训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载体,县级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乡镇每年举办实务操作班,实现村(社区)干部培训全覆盖。注重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进一步抓紧抓实党内政治活动,充分整合支部“主题党日+”资源,教育引导党员牢固大局意识,发挥村内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族团结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激励关怀。修改完善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办法,注重对生活困难村干部的帮扶慰问,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构建“基础工资+绩效补贴+专项奖励”待遇增长机制。重视发现和选树村组干部先进典型,灵活渠道载体大力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评价宣传基层干部,在社会形成重视、尊重、关心、支持农村干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