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8/31 11:20:51 点击率:0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探索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计划和措施。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研究提出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级各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调配、交流及军转干部的安置事宜;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计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研究探索科学、合理、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4.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委管理干部和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代县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
5.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组织部管理干部的审查、落实政策、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内统计工作,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
7.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
8.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9.抓好全县组织员队伍建设。
10.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县委组织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县委和州委组织部的部署,按照“强化培训教育,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服务管理措施,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机制;夯实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部门管理,提高自身建设”工作思路,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党建工作、干部管理和教育工作等,为砚山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决算总收入64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33万元,占总收入的98.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3万元,占总收入的1.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8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9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9.9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8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1.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7%。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415.2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3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9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30.66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8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84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6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36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86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1.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8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8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的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39%。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支出有所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32.26万元,下降7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2.24万元,下降7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6.5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4年度购置编内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支出都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占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占2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调研、巡查、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0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52.42万元;国内债务付息支出30.6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