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及奖励的公告
作者:砚山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4/21 8:50:06 点击率: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砚山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砚发〔2014〕64号文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并报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参加2016年度考核的科级领导班子共有70个,综合评价“好”的15个,“较好”的53个,“一般”的2个;科级领导干部共604人(正科级183人,副科级421人),评定为优秀等次125人(正科级42人,副科级83人),其中:不占优秀比例5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5人),评定为称职等次477人(正科级141人,副科级336人),评定为不定等次2人。
一、科级领导班子考核情况
(一)综合评价“好”的科级领导班子(15个)
县委办、县人大各委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交运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教育局、县文广体旅局、平远镇、维摩乡、蚌峨乡、者腊乡。
(二)综合评价“较好”的科级领导班子(53个)
县政府办(含信访局)、县政协各委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老干局、县委610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总工会、县文联、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档案局、县侨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工管委、县供销社、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民宗局、县政务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地震局、阿舍乡、稼依镇、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干河乡、阿猛镇、平远街管理区、回龙管理区。
(三)综合评价“一般”的科级领导班子(2个)
县史志办、稼依华侨管理区。
二、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情况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共125人,正科42人,副科83人)
县委办:陈明昌、张兴跃
县人大各委室:赵敏、邹朝江(工作队)、邓跃川
县政府办(含信访局):杨胜佑、张国民、沙立祥
县政协各委室:侬伸伦、李 淑
县纪委监察局: 范云江、沈 勇、聂赞全、缪敬春、
谢 胜、李光伦、蔡绍德(工作队)、喻国伟(工作队)
县委组织部:王必新
县委宣传部: 赵 键
县委政法委:施承明、唐 林
县委610办:刘永文
县文联:刘海春(工作队)
县妇联:王红梅
团县委:陆帝桥
县档案局:吴琼芳
县发改局:马顺勇
县工信商务局:张景薇、梁 敏
县财政局:苏兴明
县住建局:宁 文、高铁华
县交通运输局:徐 林、张培华
县农科局:郑继江
县林业局:朱 刚
县水务局:王贤润
县国土资源局:卢兴举、李树锋
县统计局:陆金兰
县工管委:李国文
县公安局:高光郎、谢振宇、张晓彪、权 晖、史泽刚、刘明春、孙 波、徐福培、林生发、张友发、陈正章、刘兴民、郑世贤、龚 云、卢永坤、张润达、马维军、马国灿、李恩宽
县检察院:李家德、王志龙、杨 晰、钱晓艳
县法院:罗 凯、刘建伟、王 强、石 燕、王文专
县司法局:杨锦昌、杨光力
县安监局:苏振波
县审计局:李清芳
县环保局:张 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韩立峰、雷明川、何兴锋、王崇福(工作队)
县森林公安局:郑泽华、王学剑
县民政局:蒋尼伟
县人社局:冯光繁、李先品
县教育局:马超杰、戴光成
县卫计局:沈 晓、保红梅
县文广体旅局:文小良
县民宗局:普俊德
县政务管理局:卢忠敏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田国平
阿舍乡:李作相、张志丹
平远镇:王全兵、周家喜、王廷柱、王 赞
稼依镇:李有能、张洪浦、许顺菊
维摩乡:蒋跃超、杨 波、朱坤鹏
江那镇:陈林祥、罗文通、周朝雄
盘龙乡:刘加雄、高文英、高伍鹏
八嘎乡:侯光福、陈忠开、黑绍刚
者腊乡:王兆光、冯光槐、曹良翠、卢保旺
蚌峨乡:杨丽梅、王 鑫、田维忠、王成丹
阿猛镇:彭海军、代学华
干河乡:赵家文、陈良宇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人员(共477人,正科级141人,副科级336人)
县委办:罗瑞龙、范云芳、王树良、张朝阳、杨仕丽、胡正锋
县人大各委室:王 宏、任国海、向友兰、张坤能、李顺鹏、任齐萍、李 福、杨友英、陆明富、谭光宏、缪洪林、李国杰、冉国勋、艾文英、高铁玲、郑昌侯、李安元、杨兴全、许杏春
县政府办(含信访局):杨令芬、彭现武、李树宽、杨开洪、陆 云、杨 勇
县政协各委室:权忠会、陈彦仲、顾俊杰、戴金龙、刘云斌、李仕元、陆 恒、李 燕、赵锦海、王俊明、纳 新、罗传文、李文忠、宋雪梅、闫家锁、邓玉骧、黄青春、胡开富
县纪委监察局: 卢定彪、王 钊、张建奎、王海荣、梁龙丹、甘春娟、黄 新、李光伟、王 艳、田文祥、蒲忠文、沙立祝、卢定文、陆荣桥、王 凡、李连康、农 春、代学府、邓佳绕、计官琼、何祖文、代理茂、方玉清、王 云
县委组织部: 普荣华
县委宣传部: 王 钦、刘文兴
县委政法委: 余家荣、刘 飞、王发莉、陈 默、吴忠南、黄家宏、李光虎、郭家祥、谢立伟、王 勐
县委统战部: 卢 飞、冯在伦、钱美荣
县委老干局:周定坤
县委610办:滕 泽
县直机关工委:杨兰堃、杨友兰
县史志办:梁正科、吴金祥
县委党校:农云琳、伍毅峰
县委编办:鲁绍敏、沈忠辉
县总工会:陶金翔、肖 金、王晓玲
县文联:王永花
县妇联:尚位晶、张家梅
团县委:罗 乐
县残联:王朝汉、王文金、郭绍梅
县工商联:侬剑秋、朱昌尧、李 培
县科协:彭显波、高家禄、何登文
县红十字会:李光明
县档案局:王 祥
县侨办:滕 跃、彭艳娜
县发改局:张 杰、马家桥、杨 嘉、邱学彦
县工信商务局:高 宗、孙加友、纪兴云
县财政局:韦述鹰、代建文、蔡朝萍、何茂锦、张新福、张明文、李荀菲
县住建局:刘加顺、江 诚、王 飞
县交通运输局:邓良刚、张礼能、罗 霄
县农科局:杨 波、伍生福、杨自明、郑有鹤、李 健
县林业局:高应恒、周定海、权保文
县水务局:胡廷华、刘凌云、龙明跃、李兴顺
县国土资源局:张 雄、权 杰、李鹏、李永伟、赵 飞
县统计局:董仕燕、沈国彬、李永超、李 娜
县扶贫开发局:王 雷、杨喜刚、冯晓丹、张露沙
县工管委:张 勋、王 红、黄庆文、布裕方、李 鹏
县供销社:王祖亮、松庆锋、李正山
县公安局:罗 杰、蒋瑞萍、温郡发、覃绍年、田忠文、李 农、张孝林、林文涛、师 丹、张士军、王一峰、董继增、王昌娟、向 坤、黄信全、王树勇、侬朝洪、袁 伟、陆正培、赵家辉、王艳玲、刘文莉、刘树斌、熊金华、王 瑜、周朝友、李兴龙、权生萍、杨毓成、王 和、赵金和、杨发聪、高卫明、谭 兵、张玉荣、郑修祥、刘泽文、陆登林、谭式斌、阳超贤、牛晓飞、陈佳伟、权海志、任齐金、蔡颖昶、黄武鹏、卢永云、邓信荣、李云勇、王颖怡、宋绍森、田华春、贾世聪、唐 鹏、颜绍昌、李仕伟、李先远、王兰英、沈文江、梁 恒、马卫兵、农星继、普俊维、罗煜良、蔡永生、何 鹏、权朝勇、蒙顺阳、王再兴、李 龙、戚进祥、廖 恒、林军龙、蒋本科、李 杰、杨 波、严厚情、丰茂起、邹本勇
县检察院:周 丽、李 毅、杨跃林、马娅美、王永飞、金加权、卢荣敏、刘 丽、曾建国、谭 宁、付艳花、田锦灿、姬祥芬、陆 艳、刘方友
县法院:赵雁春、傅得斌、曾志萍、马玉权、朱家亿、陆伟民、邬宜郿、张援朝、马 任、鲁绍江、彭玉奇、王国祥、李 勇、周 华、赵云祥、高德勇、王锦华、李国继、李 雁、韩红超、田晓东、孙永斌。
县司法局:汪正芳、王家有、李 辉、熊 坤、蒋忠顺 赵 洁、王绍祥、李鸿雁、李 松、何 强、梁龙栋、王钦钦、王恩贵、赵景洪、蒋尼斌
县安监局:杨天斌、卢 超、侬光辉、陈招祥
县审计局:陆照明、沈顶良
县环保局:赵奎基、权儒文、何茂怀、卢定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 伦、马永昌、赵 钰、张金华、王仕伟、梁龙阶、梁龙奠、孙保辉、陈胜峰、李友元、陶发梅、侬 海、曹运松
县森林公安局:梁昌片、杨继尧、尹永刚、王正春、尹仕兵、李太儒、李 兵、田润海、张 云、沈 磊
县民政局:余 勇、付丹娟、高 望、李正洪、纳跃飞
县人社局:刘霖、赵贵永、朱雪芹、尹绍斌、彭海腾、周定丽、李海翔
县教育局:阳家佑、杨明焘、李德宗
县卫计局:王 军、马庆龙、卢 阳、刘兴权
县文广体旅局:马 娴、唐银洪、郭帅红、张定华、赖晓慧、王发席
县民宗局:李汝红、虎恩列、张 梅、杨绍龙
县政务管理局:刘红云、赵洪吉、张秋晨、卢成军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唐保丽、周 芳
县地震局:李忠顺
阿舍乡:李建刚、杨 雪、严伟清、徐少飞、卢安磊、苏为友、杨雷鸣、李仕桥、熊玉龙、杨 坤
平远镇:唐映海、李建州、周 静、马福皓、袁 文、罗春波
稼依镇:纳巨臣、卢顶强、张顺超、凌 涛、马 纯、杨开兵、李天凯、程明洪
维摩乡:吴宗芳、吴 芳、郑维顺、蒲尚宏、李松芳、杨丹丹、张春俊、杨 侯、李景华
江那镇:汪俊强、刘 成、王选云、王 艳、王进海、郝建民、杜国丽、阳 航、张成宽
盘龙乡:毛金明、何永斌、李代勇、韦功勇、徐绍安、陆俐蓉、杨本喜、赵文见、林兴良、张锐捷
八嘎乡:王世衡、李 红、赵鹏基、晋家福、杨有富、黄兴祥、彭德豪、王文岸、周达菊
者腊乡:王跃昆、杨兴华、黄霰友、李绍云、任志云、陈 勇、何啟发、骆礼龙
蚌峨乡:李 磊、卢安伟、谢 俊、朱炳强、普 松、卢砚虎、李 锋、杨凌奇
阿猛镇:赵佳云、陆金伟、刘丕友、宣治松、王元涛、王旭波、谭映江、王罗凯、姚宏平、陆文丽
干河乡:白 宇、周 震、王必华、尹永俊、李兴明、芶国艳、李春雁、刘红燕、何金坤、杨思顺
平远街华侨管理区:代健仕、覃礼明、王金光
稼依华侨管理区:李志云、柏玉斌
回龙农场管理区:张友富、杨国文、胡向焘
(三)不定等次人员(共2 人)
县住建局:王崇献
县扶贫开发局:戴高华
三、表彰奖励人员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2016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嘉奖,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800元;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记三等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500元,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列支。2014年、2015年度考核已记三等功的,不再列为记功对象。
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人员名单如下:
县政府办(含信访局):杨胜佑
县纪委监察局:聂赞全
县委组织部:王必新
县交通运输局:徐 林、张培华
县林业局:朱 刚
县国土局:卢兴举
县工管委:李国文
县公安局:李恩宽
县检察院:王志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韩立峰
县民政局:蒋尼伟
县人社局:李先品
阿舍乡:李作相
维摩乡:蒋跃超
盘龙乡:高文英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反映。邮箱:568003327qq.com,联系电话:0876-3131429。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