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夯实基层组织保障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9 15:44:41 点击率:0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夯实基层组织保障
砚山县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和保护农村各类资源、生态环境,大胆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通过盘活集体资产,采取入股分红、管理服务创收、资产租赁等方式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8年全县107个村委会(社区)全部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以上。
强化组织力量。及时调整充实砚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农办、扶贫局、农科局等18家单位组成,将各成员单位挂包到乡(镇)、村委会(社区),要求在牵头抓总指导全县面上工作的同时,落实挂包到乡(镇)、村委会(社区)的督促指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村(社区)“领头雁”培养工程,在11个乡(镇)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200余名后备干部纳入党支部进行培养。深入分析研判全县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情况,把2名发展意识和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选进班子。加强对村干部在市场经济、金融、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科学管理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扶持力度。全县多渠道整合资金1320万元扶持“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7年全县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60万元,顺利实现集体经济“清零”目标。2018年再次投入354万元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县107个村委会(社区)全部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以上。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列入《砚山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项目计划》,计划2019年整合资金840万元给予扶持,2020年再扶持970万元,切实解决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融资难问题。
强化督促考核。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乡(镇)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基层党建工作季度派单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压实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责任。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村(社区)党组织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主体,同时,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服务、监管职责,采取随机检查、季度督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和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工作落实见效。
强化绩效激励。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有效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是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主要手段,在将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提高到6万元/个/年、社区提高到10万元/个/年、村(居)民小组提高到0.3万元/个/年的基础上,探索村干部待遇与集体经济绩效挂钩机制,制定《砚山县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办法(试行)》,每年年投入20万元用于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村(社区)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的“红旗村”争创活动,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重要指标,并将争创成果与村(社区)干部补贴绩效待遇直接挂钩,每评得1面“红旗”,村(社区)干部每月发放绩效补贴300元,既增强基层组织的经济能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又提高村干部的收入,激发了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