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党员有责”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2/28 8:38:37 点击率:15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不涉黑恶势力,不参加黑恶组织,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
2月19日,砚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党员有责”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过程中,除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规定动作外,重点开展上“扫黑除恶”专题党课,砚山县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唐银洪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依法重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等10余个方面向局总支所属第一、二支部、律师联合支部5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讲解了“扫黑除恶” 相关知识。同时,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就如何开展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扫黑除恶法治环境;二是发挥人了调解维稳作用;三是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加大对重点人员摸排(排查);四是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监督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通过结合“主题党日”上扫黑除恶专题党课,更加坚定了我局党员、干部职工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动性,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治根”、“除瘤”深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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