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岭先锋”先锋值和“学习强国”积分兑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9 11:34:25 点击率:0
关于开展“云岭先锋”先锋值和“学习强国”积分兑换工作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各位党员同志:
为强化广大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提升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手机APP学习运用不断走向深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广大党员中联合开展“云岭先锋”APP先锋值和“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兑换活动,为保证兑换工作正常顺利开展,通知如下。
一、兑换主体
全县全体党员,党员使用的智能手机同时安装有“云岭先锋”APP和“学习强国”APP并且已经实名登录。
二、兑换方式
兑换活动采取“云岭先锋”手机APP先锋值加“学习强国”积分捆绑兑换,只有其中一项分值的不能参与兑换。“云岭先锋”手机APP先锋值50分加“学习强国”积分50分相当于价值1元的兑换值。党员参加志愿服务产生的积分可以参加兑换。
三、兑换物品
党员徽章、党员党费证、党员档案袋、党建档案盒、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建书籍等党员日常所需物品(详见附件3)。
四、分值消耗
“云岭先锋”手机APP先锋值和“学习强国”积分的兑换由工作人员查看兑换人手机APP确认有效后,并做好先锋值和积分消耗登记。
五、兑换时间
每个季度末月的20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为先锋值积分兑换工作时间。
六、兑换地点
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一楼(砚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台。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