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拟推荐“文山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对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4/6/20 22:24:08 点击率:0
根据《“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树办法(试行)》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中共文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云岭先锋模范机关”“文山州模范 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砚山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在县直机关各部门申报基础上,采取审核、遴选审议方式,拟推荐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总工会8个部门为“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定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7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砚山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砚山县砚华西路18号,砚山县委组织部,联系人:鲜超,联系电话:3130379。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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