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努力建设法治勐海
作者:苏云华 俸翔 发布时间:2016/8/31 10:17:56 点击率:0
法治宣传走进校园
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勐海县专职治保调解员培训
勐海县依法治村工作推进会
勐海县结合自身实际,把全面依法治县作为全县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坚持以法治促发展,积极推进司法公正、全民守法,不断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勐海。
近年来,勐海县扎扎实实把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注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2015年1月19日,勐海县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将依法治县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勐海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县财政安排用于依法治县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县委依法治县办下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六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专项工作组的职责及依法治县的办公机构和工作人员。为保障依法治县工作有序推进,勐海县相继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勐海县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勐海县2016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县上下形成党委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推动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勐海县主动强化工作措施,县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对依法治县工作多次过问、亲自督查,带领县委常委会带头抓落实、作表率;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依法治县推进情况;依法治县办和各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2015年4月10日召开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会,参会人员就《关于调整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勐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专项组人员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进行研究讨论;2015年7月17日召开全县依法治县推进会,围绕提高法治宣传水平、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加强依法行政等5个方面,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13个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7月30日召开全县依法治村工作推进会,通过典型乡镇的汇报交流,推动全县依法治村工作深入开展;2015年7月28日、10月16日,2016年7月29日,勐海县分别召开了依法治县专项工作组会议,由各专项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阶段工作重点。
为有效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勐海县及时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副部长、非公工委书记3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执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工作任务及职责,制定了《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依托干部培训,强化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借助县、乡(镇)、村三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县直机关和“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等,将法律法规融入轮训内容,提升干部各类能力素质的同时,增强他们的法治理念。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抓实干部常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个凡提”,核实拟提拔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严把用人标准、任职资格、领导职数、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审计监督等关键环节,选准选好干部。对拟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对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职尽责。做好干部选拔监督工作,严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在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狠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勐海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勐海县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加强干部管理的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对个人重点事项进行填报,健全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住宅搬迁、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对干部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法规被行政拘留、羁押,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情况,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委组织部。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完善横向联动监督制度,规范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发挥纪委监察、审计、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开展好谈心谈话,从细、从小监督干部,将监督与关心同步推进,增强监督人性化;丰富监督形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构建电子化监督信息网络,综合运用现代监督手段,运用好“12380”电话举报平台,开通“15393812380”短信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用好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年度考核、档案审核、作风建设通报制度等监督手段,从实监督干部,增强监督实效。对上半年调整充实的后备干部的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征求纪检、检察、审计、政法机关意见,防止 “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将干部监督结果与选拔任用紧密结合,把监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制定下发《勐海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出台《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公布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并压缩审批时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网上审批范围平台。2015年,向社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171项。在完善行政决策方面,严格落实《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坚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制度,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和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制度建设及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咨询听取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的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等工作的合法性。将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旅游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整合,组建县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管,构建以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政务公开体系,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与运用加速推进。2016上半年,全县公开政府信息488条。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探索与法院和信访部门长期沟通联系措施,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受理行政复议案两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受理行政应诉案件两件。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各部门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40余次200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开展“过问案件登记制度”,除职务上的过问外,凡过问必登记,留下痕迹并记录存档,防止人为干预司法,让办案更加阳光化,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执行权;继续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2016上半年登记立案944件,其中民事案件594件、执行案件324件、行政案件26件。将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的案件范围扩展到法庭受理的所有案件,认真开展主审法官负责制试点工作,采用“1+1+2”的模式,即1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主审法官依法独立审理案件、独立裁判、独立直接签发法律文书,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终身负责。2016年以来,适用主审法官负责制审理案件140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县法院、县检察院积极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推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继续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着力推行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不断提升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坚持过硬队伍为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政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政法各部门围绕职能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庭审、执法质量评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等活动,及时了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努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
全面普及法律法规,坚持抓实普法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先导,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宪法》《社会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禁毒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认真组织20多家县级部门单位,先后到打洛镇、黎明农场、勐往乡、勐宋乡、勐海镇、勐满镇,把精彩的文艺节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县委党校主阵地,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建设。积极推荐“国门之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美德少年”;借助“民族语言道德讲堂”平台,深入农村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强化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推动“掌上道德讲堂”建设,不断扩大道德讲堂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勐海发布”官方微信平台推送相关内容10余期,手机报推送140余条。
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打洛镇与缅甸接壤,边境线长达36.5公里,无天然屏障,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了境外毒品、走私贩运等违法犯罪人员潜入潜出的“理想”路径。为有效堵源截流、打击贩毒分子,打洛镇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群防群治防控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人参与社会维稳工作局面。该镇城子村通过组建党员护村队,主要承担社会治安、外来人员巡查、防范村民吸毒贩毒等综合治理工作。队员分成3个小组,保证每天有人从傍晚巡逻至晚上,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蹲守,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敢抓敢罚,护村队的作用不断凸显,队员成为村民的定心丸。村党支部不断完善护村队的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管理队伍、队员,把护村队的运行情况公开在公示栏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开队员的电话,确保村民需要帮助时能及时联系上护村队员。自护村队组建以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黑彩、赌博、偷窃等现象从村里销声匿迹,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得到了村民的信任、支持、拥护,带动了打洛镇全镇56个村民小组都自发组建护村队,加大了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力度。这只是勐海县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综治维稳的一个缩影。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要求,勐海县推进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城乡社区治安防控、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控、重点人员治安防控、公共安全视频防控、信息网络防控“六张网”建设;扎实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建设435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推动视频监控与县、乡、村综治中心联网应用,做到要害部位、城镇道路、人员密集区域、治安复杂场所等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继续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大检查大整治,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涉及征地拆迁、山林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提前预警,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预警性信息。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继续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积极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上半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82件,调处成功1935件,调处成功率为92.94%。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按照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要求,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的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法治建设。
有力维护宪法法律法规权威。围绕法治勐海建设,监督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016年4月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7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要求县政府继续加大对《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继续抓好民族教育工作,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解决民族乡工作经费,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2016年6月3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3次主任会议,听取了2016年上半年公安工作情况汇报,要求继续加强毒品整治,确保如期实现摘帽目标,并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6年5月27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修订了《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积极探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勐海实际制定了《勐海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2016年以来,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干部在主任会议上向宪法宣誓5次14人;注重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参与执法监督的优势,不断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代表联系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拓宽人大代表参与执法监督的渠道,组织州、县人大代表22人次旁听县法院3个案件的庭审,对案件审判进行有效监督。
(本版图片由勐海县委政法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