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9 8:35:41
——2017年1月11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谢兴荣
各位代表:
受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为我市“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固树立全市工作“一盘棋”思想,自觉与市委保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全力推进玉溪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履行法定职能的首要任务,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依法行使职权作为基本准则,把开拓创新作为保持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为契机,着眼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抓重点议大事,促改革谋发展,知民情解民忧,着力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机制,推进决议决定更加切合实际、服务改革发展;着力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着力强化主体意识,推进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作用充分发挥;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切实发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在尽心尽力履行好法定职责的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八要”方案,落实“七位一体”具体任务,按照市委的分工和安排,常委会班子成员全年共督促检查和协调推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各16个、园区建设1个、民营企业8户、节能减排项目24个,协调资金300多万元推进8条河道治理,联系帮扶企业21户,争取协调资金100余万元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8个,化解社会稳定信访包案问题8个,推进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扎实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常委会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提升人民获得感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
(一)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遵循经济、自然、社会发展规律和立法规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地方立法权接得住、用得好。一是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要求,建立健全立法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编制立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制定法规立项、实施、评估、清理、审议、论证、听证、公开等12项办法规定。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咨询服务基地,聘请地方立法咨询专家顾问,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建立地方立法民主协商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四是审议通过了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该条例成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玉溪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五是配合省人大制定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参与审查修订抚仙湖保护条例,为自然遗产资源、抚仙湖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配合开展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项目调研。指导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二)着力推动依法治市。全力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力倡导全民守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听取和审议玉溪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暨“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全面推进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设提供保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分别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推动打击经济犯罪、深化公安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和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7件次,并督促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促进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督导组和工作指导组,及时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强化宣传指导,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全程“监督关”,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全市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区人大代表 1564名、乡镇人大代表2897名,选出新一届县乡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班子,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和地方政权建设。
三、聚焦改革发展,突出重点难点,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常委会着眼全市工作大局,立足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执法检查5项,组织视察5次、专题调研12次,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回应了社会关切。
(一)更加注重法律监督,促进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检查峨山、新平、元江三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检查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督促强化齐管共治措施,提高科学治理水土流失水平。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推进从源头上、根本上管控交通安全隐患工作深入开展。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检查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开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调研,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
(二)更加注重经济工作监督,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充分发挥监督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经济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执行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和视察,专题听取审议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促进计划和预算依法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政府依法实施重大项目融资建设,督促强化债务规模限额管理,降低债务风险。高度关注经济运行质量,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专题督查调研,督促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督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调研高铁新城、德胜家居广场、红星商业广场、玉水金岸、红龙路改扩建、五脑山风电项目等重大工程建设,专题调研园区建设和侨资企业,督促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加快建设。围绕推进落实“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驻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大戛高速公路、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情况,千方百计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更加注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强农兴农政策惠及民生。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和听取全市中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扶助工作和市人民政府实施开放型农业促进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增加的情况报告。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检查烤烟生产收购、农资储备供应、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实施情况,督促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农民增收目标。组织代表视察全市扶贫攻坚推进情况,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新平县老厂乡扶贫攻坚、精准脱贫和马房村土地整治项目申报进展情况报告,想方设法推进联系的省级贫困乡镇精准全面脱贫,探索扶贫攻坚与党建工作共促发展新模式,指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7个,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精准脱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年争取协调投入扶贫联系点水利、道路、土地整理、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资金3000多万元。
(四)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美丽玉溪建设。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促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调研指导和主动参与城乡脏乱差整治工作,推动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魅力之城。听取和审议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改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市委城市建设发展总体部署和培育发展滇中城市经济圈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督查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巩固“创园”“创卫”成果,推进“六城同创”。持续关注“三湖两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湿地建设,督促抓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地调研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鲁山水源地保护区和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情况,组织代表视察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制定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管理办法,配合开展云南省2016年“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玉溪“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大力推进绿色玉溪、森林玉溪、生态玉溪建设。
(五)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努力增进人民福祉。组织代表视察数字化校园、远程互动教研、云借阅数字图书馆和校园安全监控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听取和审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促进整合资源,优化发展环境。调研督查文化广电事业改革发展,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研检查城市公立医院、乡村卫生院(卫生室)改革发展及创建卫生县城等工作,专题听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报告,推动实施分级诊疗等卫生惠民工程,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跟踪问效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调研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情况,推进“活力玉溪、运动之城”建设。督促做好以大学生就业创业为重点的服务工作,着力营造顺畅、平等、公正的创业就业环境。调研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特色文化旅游村项目、民族民间工艺传承保护开发情况,听取和审议民族地区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促进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做大做强特色旅游产业。督促提高地质灾害搬迁民生工程建设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条件。关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推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体系。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及时把市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玉溪跨越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年来,依法对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2016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批准设立市政府投资母基金、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水利脱贫攻坚和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等重大事项适时调研、审查,作出决议决定31项。以钉钉子精神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的落实。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着力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严格执行组织部门介绍情况、党组专题研究、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集体审议和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和媒体公告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保证了我市地方国家机关的有序运转。加强任后监督,督促整治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强化“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五、改进工作,强化服务,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全力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于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当好群众的代言人,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和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一府两院”重大改革事项的视察、调研和民意调查、旁听案件审理、听证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激发履职热情。二是抓好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把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断适应履职新要求。三是高度重视代表联络活动阵地建设。落实三年建设计划,新建 31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络活动室,指导建设村级代表联络活动阵地,拓宽了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的渠道,发挥了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作用。四是建设代表工作信息平台。建成代表信息公开、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代表知情知政获取信息、代表学习培训等五个平台,提升了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五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交办前合理分类、办理中牵头督办、答复后督促落实、办理后强化问效,组织代表视察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对涉及急难险问题的代表建议办理给予专项补助,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逐步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以及30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交办率、面商率、答复率、办复率均为100%,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解决率为53.3%、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
六、讲政治提素质,守规矩善作为,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强基础、提素质、转作风,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所有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全部本领用在促发展上,把最大功夫用在抓落实上,在履职行权中展现为民情怀和务实担当。抓思想建设强素质。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抓组织建设添活力。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加强机关组织建设,精心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抓制度建设提效能。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规章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立法、预算审查、代表工作、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20余项,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规范高效。抓作风建设树形象。认真贯彻作风建设年、工作落实年、创新发展年各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进人大机关真正成为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中央和省驻玉单位、军警部队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关心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热情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肩负的职能职责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立法亟待探索推进;监督刚性仍然不足,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措施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内容和形式有待拓展,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仍需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队伍、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仍需进一步加强;外出考察培训、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不够。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依法履职,更加担当奋进。
2017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本届人大履职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玉汝于成、溪达四海”的玉溪精神,自觉承担起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使命,坚持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加有效地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着力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着力推进法治玉溪建设,着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主导作用,推进立法进程,把立法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优势和法治优势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市委部署和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长远大局,确定年度立法项目和工作计划,将市委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原则充分体现到立法工作中。准确把握权限范围。认真贯彻立法法,正确处理设区市的地方立法与省的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关系,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做到不抵触、不越线。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坚持为民立法指导思想,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能力,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立法格局,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把握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加强立法后评估,确保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依法治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以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统揽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全力推进玉溪改革发展
紧紧围绕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的基础性、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高度关注全市经济运行,着力加强对“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文化旅游、信息、现代物流等七大产业发展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组建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审计等报告,强化对财政全口径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监督,规范预决算行为,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推动预算执行绩效评估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支持政府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督促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组织检查“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做好“四五”依法治市规划落实情况检查验收,抓好“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前期工作。调研检查综治维稳工作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审议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持续关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围绕市委2017年在全省率先脱贫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贯彻实施中央、省、市扶贫开发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落实,确保决战决胜、如期脱贫。加强对全市烤烟生产的全程跟踪监督,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情况,促进开放型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监督。落实市委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认真贯彻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保护条例,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杞麓湖保护条例修订前期工作,加强对“三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调研督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促进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对社会民生事业改善的监督。密切关注脱贫攻坚、城乡居民增收、文化旅游、教育提质惠民、创业促进就业、社保城乡合一扩面提标、生物医药、大健康、食品安全、健康养老养生、人口均衡发展等社会民生事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督查。督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落实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突出重点,规范程序,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群策群力谋发展促改革
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深化改革、依法治市、海绵城市建设和城乡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民生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认真实施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推动政府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探索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实施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跟踪检查机制,推进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把贯彻党委意图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把任前审查关、票决任命关、履职监督关,努力实现党委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优化服务保障,激发履职活力,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开展代表履职监督,促使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走好履职行权“最后一公里”,传好代表履职“交接棒”。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等制度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网络平台和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及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完成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活动阵地建设,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汇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强大正能量。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责任委室全程参与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解决率。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统一部署,依法做好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五、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履职尽责,凝心聚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健全完善并狠抓制度执行,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和管理党员干部,着力提升“加强学习更新知识、站位全局谋划跨越、调查研究科学决策、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凝聚共识团结合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七种能力,促使机关干部强化“作为”意识,提高“能为”本领,找准“善为”途径,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以严的标准和严的举措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集中研讨等活动,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发扬优良作风,把思想凝聚到推进发展上来,把精力集中到狠抓落实上来,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以贯彻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坚持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廉洁建设各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八要”“八不要”和“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六个表率”,坚决做到“六个不能”,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机关和人民代表机关的作用。
各位代表,新常态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承载新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同心同德、依法履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