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四化”着力推进党员活动室作用发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2 9:58:14 点击率:0
华宁县在党员活动室建设、管理、使用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现 “一室多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建设集约化。把党员活动室建设与美丽家园行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等相结合,积极争取财政、民政、扶贫、科技、农业、卫生、文化等部门项目资金资源 支持;整合科技活动室、待客室、图书室、妇女之家、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农村闲置房产等资源,统筹考虑、科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实现统一建设,资源共享 。如盘溪镇东升四支部党员活动室利用小组原有待客室土地,整合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20万元、民宗“3121”项目资金30万元、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20万,自筹2万元,共记72万元,建成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多功能活动场所。
配套标准化。按照“八有”建设目标,建设之初就规定各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场所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场地、公房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规范活动室门牌、上墙制度和宣传栏等,做到样式简洁规范,内容与时俱进。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采购桌椅、电视机、DVD、书架等设备,根据各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筑结构合理布局、有序摆放,保证活动室内装饰美观实用,方便党员群众日常活动。
功能多样化。党员活动室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多头合力、“一室多能”的良好建设格局,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发挥“五大中心”作用,把党员活动室建设成为集中学习、开展培训、宣传政策、普及科技、活动娱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场所。如盘溪镇矣得一支部整合了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一事一议”、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共50万元,活动场所建筑面积73平方米、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实现党员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广场和蔬菜交易市场的“四合一”功能。在蔬菜上市时节,早上用于蔬菜交易,由村集体参与管理,适当收取管理费用,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晚上照常进行党员活动;农闲时节,则作为村民休闲活动场所,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
管理规范化。将党员活动室和室内设备纳入村组集体“三资”管理 ,制定党支部学习制度、党员活动室财产登记、日常管理、修缮维护、换届移交等管理办法 ,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和修缮维护。制定出台了《华宁县村组活动场所“星级达标”管理办法》,从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完备、配套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健全、发挥“五大中心”作用等几方面,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要点,对党员活动室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考核评定一次,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升降星制度,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晋星、减星或摘星处理。党员活动室使用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员活动室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