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四措施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3/29 18:23:04 点击率:0
为进一步补齐基层党建短板,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华宁县积极探索和优化流动党员管理方法,采取四种措施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核清流动党员底数。按照流动党员的标准,以县属11个党(工)委为主体,以各基层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农村(社区)、非公企业、毕业未就业学生党员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对流动党员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流动党员底数清、去向明。截止目前,华宁县共排查出流动党员300余名,坚持“一人一证、一证一号”的原则,发放省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流动党员活动证》300本,建立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登记台帐,确保每本《流动党员活动证》有迹可寻,每名流动党员有本可查。
实行流动党员报备。为了使流动党员“流而不失”,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报备制度,流出前,先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流出理由、去向、时间、联系方式等,党支部在接到党员流出申请后,经核实符合流动党员标准的,将其作为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并在其流出前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台账登记,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确保其在流出后能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强化流动党员联系管理。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移动通信工具,通过组建流动党员QQ群、微信群等,建立流动党员网上家园,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沟通交流。同时要求流动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动态,通过微党课、微讨论、微心得等方式,主动参与组织生活。党支部为每名流出党员明确一名支委委员作为联系人,联系人通过微信、QQ、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流出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其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严格流动党员考评。把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范围,将流动党员主动汇报思想工作动态、参与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等作为重要的加扣分项,与普通党员同积分、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求流动党员年底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的,也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动参与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股 孙小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