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学、训、审”相结合抓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3 15:41:58 点击率:0
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华宁县坚持学、训、审相结合,将从严从实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核实、查处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规矩意识。
县委常委会专题“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印发后,华宁县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全县34名处级领导干部专题进行学习,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带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组织部门要从严核查,使“凡提必核”成常态,对报告不实的要立即中止选任程序。目前,全县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已完成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科级干部全员“训”。利用科级领导干部全员培训班时机,对全县40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下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样表及正式表和《填表注意事项》,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需要填报的8项家事和6项家产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培训,并对填表时容易出错的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说明,确保该填报的项目一个不少。
从严认真逐一“审”。在具体工作中,从严按照个人如实填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组织部门联合核查三大步骤。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人一档”管理,对报送的报告表逐一进行现场初核,对填报不规范的当面指出,退回重填;对审核通过的逐一编号归档。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这一干部提拔前的必经程序,对发现的问题,依据《办法》从严查处。2016年,全县有1名拟提拔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而中止选拔任用程序。(李海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