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激活非领导职务干部“潜能”
作者: 发布时间:2017/7/21 8:12:29 点击率:0
华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紧紧围绕从严管理、合理分工、分级管理、关心关爱原则,采取严管与激励相结合的3项措施,激活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潜能”。
制定管理办法。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征求县委、政府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2017年7月13日,中共华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从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范围、工作职责、考核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加以明确,为发挥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供制度保障。
提供干事舞台。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干部能力特长、身体状况,为他们安排适当工作,提供继续发挥作用的舞台。针对领导职数相对较少的单位,安排他们协助在职领导处理某一专项事务,如专项抓扶贫、党建工作等,发挥他们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的优势;针对单位工作需求,安排他们围绕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开展综合性和专题性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
对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干部,抽调他们参与全县阶段性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或在某些临时机构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
落实政策待遇。制定交心谈心制度,在工作中注重听取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意见建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与他们进行交心谈心,定期沟通思想,引导他们服从大局,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对公务用车、差旅费补助等方面的待遇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安排,对表现优秀,符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或职务晋升待遇条件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察和办理职级、职务晋升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