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整改“回头看”深化干部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8/10 18:52:03 点击率:0
华宁县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头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推动干部工作深化年工作。
规范选用程序。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本依据,出台《华宁县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全程纪实、考察文书档案归档提出要求。严格落实《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要求》,严守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关键环节,严把人选基本条件、德才表现和任职资格。坚持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分析,防止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
强化选用管理。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出台《华宁县县管干部任职前县委组织部征求廉政意见实施办法(试行)》《华宁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华宁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华宁县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办法》,凡提拔人员均过听、审、查、核四关,存在影响进一步提拔使用情形情况的,一律终止考察程序。同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规定,对2014年以来新提拔的141名干部进行全程纪实。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9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出国(境)审查审批要求,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清收因私护照和港澳通行证126本,审批出国境31件次。
严管厚爱结合。出台《华宁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华宁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意见》、《华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华宁县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晋升渠道,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在全县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为敢于担当者担当,敢于负责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