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三严”精准调整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8/3/7 9:43:25 点击率:0
华宁县结合脱贫攻坚实际,把调整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积极动员、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调整选派到位。
一是严明工作职责,确保队员派得出。及早谋划,结合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走访慰问活动,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各贫困村,组织召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座谈会,详细了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生活情况,分析研判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情况,全面掌握贫困村实际和对扶贫工作队员需求。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调整选派工作的通知》,明确组织、扶贫、挂包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和贫困村各方职责,将驻村扶贫工作队调整选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挂包帮”定点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严格按照调整选派程序、条件,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驻村扶贫工作。
二是严格人选条件,确保队员驻得下。把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重要举措和转变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切实把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优秀干部派往脱贫攻坚第一线,优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结构。各县级派出单位重点从后备干部、年轻干部、有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中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018年全县各单位调整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35岁以下的27名,中共党员3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名,分别占59%、85%、22%。对市、县单位派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时组建19支工作队。截止目前,58名工作队员已全部到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1个提质增效村开展工作。
三是严肃驻村纪律,确保队员留得住。严格按照《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和《玉溪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督查作为平时随机调研和综合督查调研的重要内容,运用综合服务平台的远程督查调研系统进行视频查岗,将每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时间、履职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每个月如实考核打分,督促工作队员严格遵守“八严禁八必须”规定,坚持吃住在村,确保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严格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有关保障性政策,由派出单位给予每人每月900元的食宿补助、每年安排1次体检,每月报销2次往返途差旅费。切实解决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工作,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