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严把三关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8/4/20 17:14:49 点击率:0
近年来,华宁县把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从严登记备案、从严证照管理、从严审核程序,严把三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从严登记备案“无遗漏”。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含保留待遇人员)列为因私出国(境)应备案人员,及时组织采集备案人员基本信息,建立华宁县备案人员信息库,录入公安出入境国家工作人员前台信息采集系统。对备案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干部调整、人员退休、调动等情况,适时新增、撤销、修改报备人员信息,确保人员应备尽备。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重申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相关纪律,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自查,坚决防止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现象发生。
从严证照管理“零持有”。严格执行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对收交的证照实行一人一号编号登记管理,对每次收交、领取、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情况均一一登记,确保不留遗漏。同时,严格实行新申领出国(境)证照审批制度。对所有报备人员新申领证照均实行组织部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受办理程序,及时掌握新申领人员第一手信息。并适时根据公安出入境支队反馈信息,核实全县出国(境)证照收交情况,做好提醒工作,确保应交尽交。截至2018年3月,全县共管理有效期内出国(境)证照168本,无备案人员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
从严审批程序“笼子密”。严格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及时制定下发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工作流程图和需要上报材料清单及参考样式模板。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实行一事一批,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及时向组织部告知出国(境)人员基本情况及时间地点;县委组织部向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发出联审函;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材料审查同意后,按要求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正式文件向县委提交请示;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股长初审事由、条件和时间后,由分管副部长审批。对理由不充分、手续不齐全,以及不适合出国(境)的,一律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