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任改非领导干部“退职不推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8/8/7 17:49:25 点击率:0
为切实解决任改非领导干部管理难、监督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华宁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从严管理、合理分工、分级管理、关心关爱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激励任改非领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规范机制,助力“能干事”。制定《华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改变任改非领导干部在单位工作少甚至无工作的现状,打破单位界限,盘活人才资源。建立任改非领导干部人才信息库,对全县55名任改非领导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交心谈心制度,在工作中注重听取任改非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由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与他们进行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引导他们服从大局,认真履职、发挥作用,今年以来全县已开展改非干部谈心谈话110人次,有效解决了任改非领导干部思想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抓好任改非领导干部的日常培训工作,将任改非领导干部的培训与其他干部统筹安排,有效提升改非干部适应新岗位的能力要求。各单位统筹安排非领导干部参与各类培训24期420余人次,参与学习考察6次1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非领导职务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严管厚爱,助力“肯干事”。完善考评制度,对任改非领导干部,实行按岗考核。在原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到外单位参与专项重点工作半年以下的在原单位考核,半年以上的统一在协助工作单位考核。在协助工作单位考核的,考核情况及等次建议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按优秀等次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20%的比例,结合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在2017年度考核工作中,4名任改非领导干部因工作表现优异被考评为优秀。落实政策待遇,对公务用车、差旅费补助等方面的待遇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安排,对表现优秀,符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或职务晋升条件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察和办理职级、职务晋升相关手续。截止2018年7月,共有20名任改非领导干部享受职级晋升,其中:晋升正处级2人,晋升副处级17人,晋升正科级1人;提拔1名保留副科级待遇干部为主任科员。
放权搭台,助力“真干事”。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根据任改非领导干部能力特长、身体状况,为他们安排适当工作,提供继续发挥作用的舞台。充分利用任改非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优势,统筹安排参与中心工作、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督查调研、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及社会矛盾的排查和调处等工作,让任改非干部在工作一线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做好参谋,重新回到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截止2018年7月,华宁县共任命3名任改非干部担任党(工)委书记,专职负责抓党建工作;选派12名任改非干部参与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县委、政府重点工作,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24条,化解矛盾纠纷42起,帮办各类实事86件次,为华宁县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