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明责定岗让干部职工精准归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6/9/20 17:35:03 点击率:0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责任,通海县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切入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出台《关于通海县公职人员明责定岗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责定岗、岗定人、人定事”的原则,着力解决公职人员“职责不明、岗位不清、苦乐不均”的突出问题,让公职人员找准自己工作的位置,以“铁”的制度真正实现“在其位谋其职”。
落实“三定”措施,明确岗位职责。以责“定”岗,突出岗位设置科学性。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全年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工作任务细化到岗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岗位设定无空白、任务分配无死角。以岗“定”人,注重职责分配严谨性。按照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竞争又有激励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同时综合考虑单位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特长和职务职级因素,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质量标准和岗位目标,在职责分配上实行一岗多责、定岗定责。在此基础上,要求对交叉性、临时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任务区分到位,切实保证职、权、责的有机统一。以人“定”事,强调效能考核实效性。根据有岗必有责、有责必有考、有考必有果的考核机制,将考评内容与岗位职责、考评范围与在岗人员一一对应,形成分工明确、目标统一、人人目标明确、个个任务具体的工作格局,实现工作效能得提升、绩效考核见实效的工作目标。
强化量化管理,明确结果运用。细化管理量化标准,将目标任务细化到人,每月进行测评打分,并挂图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测评打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人员进行提醒约谈,情节严重进行问责处理,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管理、职称管理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定岗明责让“混混干部”无处遁形,日常量化管理让在岗干部没有了依赖思想,干部职工自然没有了上班“开小差”、“溜达”的机会。
跟进作风督查,抓实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在落实明责定岗要求中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压实“一把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函询、提醒、诫勉谈话、红黄牌警告、问责甚至党政纪处分,倒逼领导干部守着工作岗位“埋头事干”,上行下效,以此带动下属“精准”办事。对单位负责人疏于管理、不敢管理导致发生不良行为甚至影响工作推动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