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加强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管理确保“大督查”工作高效运转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27 7:38:15 点击率:0
元江县加强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管理
确保“大督查”工作高效运转
2015年以来,元江县整合督查资源,实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所有部门的督查工作全覆盖,构建了分工合作、调度有力、快速高效的大督查格局,完成了市委和县委确定的48项重要工作和55个重大项目的督查,督办市委领导批示件12件、县委领导批示件152件,督查工作获县委领导批示9次,县委督查工作在2015年度玉溪市党委系统督促检查考评中获第一名,县委督查室被评为先进集体一等奖,督查工作有力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为了继续巩固“大督查”成果,元江县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了优化督查结构、加强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管理、强化考核奖惩等措施,确保了“大督查” 工作高效运转,为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优化督查结构,提高督查效果。2015年,元江县整合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力量,抽调25名干部组成6个督查组,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省市驻元单位进行督查,一组负责督查乡镇(街道),二、三、四组分别负责督查政府部门,五组负责督查群团组织单位(含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六组负责督查省市驻元单位。为提高督查效果,元江县采取督查工作与综合考评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委各督查组负责所督查单位的综合考评工作,实现了日常督查与年底考评相挂钩,提高了督查和考评效果。由于进行分组考评和分组督查存在督查标准和考评眼光不一致的问题,特别是在综合考评中,负责考评政府部门的督查组有3个,综合考评中存在评分差异。为了解决督查工作和考评工作中存在的标准和眼光差异问题,元江县优化督查结构,将负责督查政府各部门的县委督查二、三、四组整合为督查二组,督查人员数量不变、督查力量不减,由县政府督查室统筹调动督查人员,灵活机动做好政府部门的督查工作;县委督查室负责统筹做好乡镇(街道)、群团组织单位(含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市驻元单位等3个组的督查和综合考评工作,优化了督查结构,巩固提升“大督查”效果。
调整充实督查员,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元江县有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83名,在工作中,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的培养力度,在督查工作中锻炼、培养干部,2015年全县已有11名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被县委提拔使用。针对提拔后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空缺的问题,元江县调整充实了8名特邀督查员进入县委各督查组。同时,为了方便督查工作的开展,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明确为兼职督查员,配齐配强了督查队伍,为做好督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考核奖惩,提高单位和专兼职督查员积极性。为了提高特邀督查员和兼职督查员工作积极性,元江县出台督查考核奖惩措施,建立督查组日常督查台账,加强对督查单位、特邀督查员、兼职督查员的考核,由督查组对负责督查单位平时工作进行记录,年底根据平时督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完成任务20%比例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同时,将督查工作纳入综合考评范围,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提高督查的“威慑”力。根据2015年工作的情况,经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元江县对13个督查先进单位、19名督查先进个人进行了表扬,充分调动了单位和专兼职督查员的积极性,在全县营造了“抓督查”、“抓落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