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委组织部“四个坚持”加强自身建设
作者:徐安忠 发布时间:2016/8/5 8:33:03 点击率:1117
鲁甸县委组织部按照“建设绝对忠诚可靠、绝对公道正派、绝对精通业务、绝对纯洁干净的模范部门”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工作“十八法”, “四个坚持”着力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化,强化思想建设。建立完善部机关学习制度,坚持常态化学习教育。在方式上,完善“四个一”学习制度,即,坚持每天1刻钟自学,以股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自学。坚持每周1次集中学习,按照既定的学习计划,实行班子领导轮流带班领学,股室交流业务学习。在集中学习会上以随机点名、现场回答的方式,检验干部职工自学情况,时时传导学习压力,督促学习不走样,确保学习实效。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研讨,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查找自身差距,推进工作落实。坚持每季度部机关主要负责人上1次党课,采取PPT课件、图文并茂,互动交流、答疑释惑等方式,讲业务、讲党务、讲廉政,切实增强党课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在学习内容上,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同时,坚持正反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学革命先烈、学先进典型,做合格党员”学习活动,教育引导组工干部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努力为党工作,做合格党员。认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组工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精神堡垒,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
坚持协同合作团队化,强化效能建设。按照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要求,本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将工作领域相近、工作职责相关的股室(中心)组成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工作3个工作团队,实现人员科学优化配置,保证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坚持“小分工、大合作”原则,实行AB角补位工作制度,同一团队的干部职工互为AB角关系,避免工作缺位,切实增强机关工作整体性、系统性,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提高攻坚能力,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干部管理积分化,强化日常考核。落实全面从严从实管理组工干部要求,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强化岗位责任的落实,制定《鲁甸县委组织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采取日常考核与党员积分制管理、年终考核相结合、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互评的方式,对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日常业务、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宣传信息、学习培训等工作实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每季度考核一次,将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占年度考核的60%分值。同时,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和失误的,受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评优资格。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坚持任务分解项目化,强化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各股室的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周计划、月总结、季考核、年总评”的方式,建立完善包含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办理质量、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等内容的日常工作跟踪落实督查台账,实行股室工作项目化管理和清单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一项一项部署,一环一环抓,一件一件落实。同时,组织开展“评星授旗”活动,激发组工干部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热情,树立良好形象。建立组织工作QQ群,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