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永善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作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4 9:26:44 点击率: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永善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反馈会前,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通报了巡察有关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巡察办有关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吴君尧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市委“产、城、人”三篇文章,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细,结合实际见行见效打折扣;有的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组织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思考谋划、大胆创新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坚决,工作跟踪问效不够;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管理宽松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有的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主责意识不强,深入一线调研督促指导党建工作不经常,基层党组织凝心聚力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反馈要求,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拿出有针对性的硬措施,按照整改时间要求,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扎扎实实转化为推动永善高质量发展成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扛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严的氛围,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241个,移送问题线索31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县委巡察组全体组员、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站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