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黄华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8/14 21:32:24 点击率: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8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黄华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清泉与黄华镇党委书记韩维树见面沟通,简要通报巡察任务,介绍巡察组有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雷长武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典型案例;王清泉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丁陆玉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韩维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人员,黄华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司法所、法庭、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及中小学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参加会议。
王清泉指出,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向市县工作的延伸,县委决定对黄华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是落实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产城人”三篇文章和县委“1131”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此轮巡察是对黄华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体检,一定要深刻领悟“巡察是谁的责任、巡察组代表谁、巡察权威来自哪里”,正确认识党内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也是“提前预防”和“亡羊补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任务。
王清泉强调,开展巡察是县委对黄华镇党委的政治关心关爱。县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重点检查“四个聚焦”的情况。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带头如实陈述问题、反映情况,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讲政治、守纪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鼓励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丁陆玉要求,黄华镇党委要深刻认识县委对开展巡察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要求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主动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对接,配合巡察组做好文件资料调阅、座谈会的召开、个别谈话等工作,如实向巡察组提供情况,不隐瞒、不回避,说真话、讲实情,确保巡察组真实、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情况。落实整改责任,做深做细做实整改工作,是被巡察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更是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主体责任实不实的重要标尺。黄华镇要正确对待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
韩维树表示,县委巡察是对镇党委的一次全方位“政治体检”,全镇上下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本轮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严守纪律规矩,以积极主动的真诚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坚持善始善终,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正确对待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化为找差距、转作风、促发展的过程,转化为改进方法、建章立制、规范提升的过程,转化为振奋精神、团结奋进的过程。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黄华镇党委的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10月31日。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3408851906,专用联系信箱位于黄华司法所一楼;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8:30—12:00、14: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黄华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