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扎实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陈静 发布时间:2018/9/29 10:55:58 点击率:0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镇雄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严的作风和实的举措扎实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压实责任,提高“组织度”。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的联席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各明确1名股室负责人作为工作联络员。二是压实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担子,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个角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县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阶段推进,确保“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确保对象范围人员应报尽报。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有关政策依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体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认真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自查自检阶段。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积极、严肃开展自查工作,专项清理本级所属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情况等,并认真填报《明细表》、形成专项清理工作报告,报送县委组织部干监股。三是检查核实阶段。县委组织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对干部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监督、逐人核实;各责任单位对清理情况进行了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问责,形成“威慑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提供相关公务员信息、经商办企业相关数据,并做好配合比对工作。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发现本单位公务员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搪塞、遮掩隐瞒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违规、以及失职失责现象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完善机制,构筑“防火墙”。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二是成员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除了集中性的逐人核实情况,今后,将对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将专项整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以考核的“指挥棒”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