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9/14 10:56:33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研究并提出县(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承办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调动、退休等手续。
3.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市直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6.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市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公务员考录和调配工作。
9.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指导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直参照管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 保山组工信息》 。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选干部配班子、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聚人才各项工作。抓关键、选能配强,“干部担当”突出“严”。选好、用好干部,圆满完成了换届年各项工作;教育好、培养好干部,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培训全覆盖, 在全省率先与高校合作举办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小语种实用人才出国培训班,选派20名英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到印度企业发展学院举办为期2年的印地语专业培训班,选派17名缅甸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到缅甸曼德勒外国语大学举办为期1年的缅甸语提高培训班。监督好、管理好干部,在全省各州市中率先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任务。抓基础、固本培元,“党建立制”突出“实”。抓实思想基础,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争当跨越发展先锋”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聚力、党员先锋、领导干部担当“三大工程”;抓实基础党务整治, 明确提出了10个100%的硬目标硬要求,即:6月底100%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10月底100%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11月底100%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100%完成边境贫困地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100%完成失联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处置工作、100%完成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补交(补缴)党费工作、100%完成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年底100%完成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实现县市区(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和网络100%全覆盖(力争农村电商全覆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100%, 在全省各州市中率先全面消除“空壳村”;抓实基层党建创新。以“一个有机融合、两个薄弱环节、四项重点工作、四大基础保障”的“1244”工作思路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抓根本、聚才引智,“人才铺椽”突出“新”。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协同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市委一号文件配套政策措施文件35个,推动实施15项重大人才工程;做好腾冲柔性引才基地建设工作;创新服务人才方式,开展“兴保人才奖”、“永昌文化名家、教学名师、名医、技能名师”等工作,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统筹组织省委联系专家和市级领导对口联系专家参加体检活动。根据专业种类和服务类别组建9个专家服务团到基层、企业开展专项指导服务,调动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全市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等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基层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抓表率、规范治部,自身建设突出“高”。完善制度规范,用“01234”来落实“机关工作十八法”,着力打造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暂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2016年末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因2016年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了4辆公务用车(其中已移交市政府机关事务局3辆,移交给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拍卖1辆且已完成拍卖),但财政未批复核减车辆,故决算数据仍反映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 2679.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9.74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与上年收入1138.95万元对比增加1540.79万元,增幅135.28%,主要原因如下:一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改革性补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收入;二是增加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兴保人才奖、人才培养经费—小语种培训班、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所附属改造装修工程等单列专项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支出合计241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37万元,占总支出的22.42%;项目支出1870.27万元,占总支出的77.5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69万元,增幅111.65%,主要原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改革性补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兴保人才奖、增加人才培养经费—小语种培训班、增加换届工作经费、增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附属改造装修工程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86万元,增幅82.24%,主要原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改革性补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换届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86%,比上年增加54.99万元,增幅20.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14%,比上年增加188.87万元,增幅564.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0.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7.83万元,增幅122.01%。主要原因:增加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兴保人才奖、人才培养经费—小语种培训班、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69万元,增幅111.65%,主要原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改革性补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兴保人才奖、增加人才培养经费-小语种培训班、增加换届工作经费、增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附属改造装修工程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37.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596.28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经费289.75万元,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0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20.5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5.15万元,完成预算的96.0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的95.8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7月开始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本年度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用加以控制,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12万元,下降18.31%。其中: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4万元。下降2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减少1.28万元。下降6.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7月开始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本年度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用加以控制,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9万元,占,61.77%;公务接待费支出17.26万元,占38.23%。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9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89万元,1-7月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8-12月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使用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26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8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莅保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到我市交流学习外省及外地州有关人员、县区组织部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8.87万元,增幅564.60%,主要原因:增加换届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图书报刊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干部职工培训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取消公务用车4辆,但财政未批复核减取消公务用车,决算数据仍按6辆上报。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