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保组轩 发布时间:2021/9/26 1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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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69号)核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为: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集中领导。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
3.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6.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全市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指导全市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退休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
9.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12.统一管理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13.完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保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坚持党建引领,聚力筑牢“红色防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保山市委组织部及时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动员,号召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一是力量向一线倾斜。全市5867个基层党组织、81128名党员干部在一线集结,筑起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和“战斗堡垒”,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在一线识别干部。建立“干部战时疫情档案”,提拔使用11名防疫工作实绩突出的处级干部,储备了一批在防疫一线表现优秀的处级干部,鲜明树立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导向。
2.强化政治建设,夯实根基行稳致远。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领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中增强斗争本领。一是深化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化“10项专项整治”和“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强化政治训练。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217期,实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轮训,其他干部全员培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384期,培训党员7.5万人,覆盖党员55.39%,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全覆盖轮训;创新开展“党课开讲啦”、保山党建“微视界”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三是决战脱贫攻坚。以提升“三个组织化”为抓手,在全市223个搬迁安置点中单独成立党组织174个,将涉及搬迁的2844名党员全部编入党组织。
3.聚焦组织建设,形成大抓基层工作格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一是书记领题,压实党建“第一责任”。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8次、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2次,组织开展组织部长述职1次、基层党建综合调研2轮、基层党建视频调度8次;抓实县委书记“6+X”重点项目和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召开1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汇报会”、举办2期“乡镇党委书记论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专注破题,重难点工作实现突破。以“五个一百”为抓手,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党组织书记,为2021年村级换届做好准备;建成基层党建示范点157个,加快推动各领域党建提标提质;遴选命名省、市“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02个,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质量;完成145个智慧党建充电站建设,为“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充电加油。三是主动解题,各领域党建全面提升。全面推进76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和8个“四位一体”项目建设,总结形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十种模式”;对25个乡村振兴“党建+”示范乡村予以授牌;突出保山中心城区和腾冲中心城区“双心”布局,积极打造“一县一品”城市党建品牌;以“心向中央·振兴边疆”为主题,通过“一线两强三共建”工作措施,扎实抓好边疆党建。统筹推进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院、“两新”组织党建,抓实党支部规范化达标、模范机关创建、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摸底排查、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党建入章”、议事规则修订、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中小学“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两新”组织摸底排查和发展党员等工作,查找问题短板91个并实行销号整改。四是选树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7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推选为省级“百名好支书”;组织开展“双十评选”,选树10个党支部命名为保山市第一届“十强支部”,选树10名条件过硬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命名为保山市第一届“十佳支书”。先后摄制《足迹》《我是共产党员,我会冲锋在前》等10余部先进典型宣传片,通过电视频道、“云岭先锋”APP、公众号进行展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4.科学选人用人,织密干部队伍选育用管链。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靶向选人,在“该用谁”上彰显新气象。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向组织提交“个人政治自画像”,健全完善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二是坚持精准用人,在“怎么用”上形成新格局。注重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急难险重一线发现识别干部,提拔使用脱贫攻坚实绩突出干部。三是坚持长远育人,在“源头育”上实现新突破。安全有序推进公务员招考录用,进一步强化选调生招录培养,持续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妇女、党外”青年干部培训班,持续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在职干部硕士研究生班,举办新发展理念、公务员管理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各2期。四是坚持从严管人,在“真履职”上激发新动力。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深入开展“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问题整治,着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认真组织推荐“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综合工作,推动公务员工作与干部选育用管有效贯通。
5.优化人才引育,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全力改善全市人才结构,全面提升人才“数”与“质”,为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一是刚柔并举畅通引才渠道。发布《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公告》引才。二是优化服务突出人尽其才。围绕“保山发展·人才支撑”主题,通过“专题调研+主题发言+交流互动”组织开展保山人才工作论坛2期,引导各行业、各领域人才聚心汇智、群策群力共商保山发展大计。积极推进人才服务和人才市场建设,滇西首家人力资源产业园——保山(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挂牌运营。
6.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组工队伍。一是强化思想建设。通过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8次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50余次支部主题党日讨论学,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向深入。二是深化能力建设。以支部为单位,明确“研习求索争先锋”“学習进行时”“淬火砺剑当标兵”等年度学习主题,通过开展“科室业务我来讲”“组工干部论坛”“读书会”等活动,提升组工干部“能说”“会写”“善做”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422,81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2,813.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82,314.55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80,831.72元,增加1.94%,主要是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3,463.00元,津贴补贴增加155,075.00元,奖金减少3,604.34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8,303.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2,251.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8,080.65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881.29元,医疗费增加52,460.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648.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176.00元,奖励金增加2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3,487.85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10,640.00元。
2.项目收入减少963,146.27元,下降8.83%,主要是:出访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经费减少99,877.80元,党建经费减少1,539,621.43元,干部经费减少1,182,783.24元,人才经费减少49,514.80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减少104,349.00元,公务员初任培训减少100,000.00元,减少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20,000.00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资金增加1,008,000.00元,增加选调生补助支出425,000.00元,增加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7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702,533.15元。其中:基本支出9,486,721.57元,占总支出的50.72%;项目支出9,215,811.58元,占总支出的49.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1,763.95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出访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经费、党建经费、干部经费、人才经费、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公务员初任培训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12,815.25元(行政运行支出增加1,654,971.0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3,005,797.27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增加333,411.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995,400.00元)
2.公共安全支出减少8,209.40元,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减少8,209.4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7,375.68元(行政运行支出减少544,460.4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00,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8,303.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8,881.29元)。
4.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71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715.00元。
5.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0,818.3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42,737.7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2,251.73元、医疗费增加1,17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31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18,080.65元。
6.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6,897.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减少16,897.00元。
7.农林水支出增加1,008,000.00元,其中:其他扶贫支出增加1,00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6,721.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31.72元,增长1.94%,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8,610,782.60元,比上年增加402,263.57元,主要是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3,463.00元,津贴补贴增加155,075.00元,奖金减少3,604.34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8,303.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2,251.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8,080.65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881.2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648.00元,医疗费增加52,460.8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3,882.97元,比上年减少233,487.8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未安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该项经费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从行政运行经费里调减54,698.00元用于支付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731.68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8,581.05元,印刷费增加707.00元,水费增加145.35元,电费增加2,022.87元,邮电费减少871.63元,物业管理费增加960.00元,差旅费减少36,603.00元,维修(护)费增加19,437.07元,会议费减少6,245.00元,培训费减少113,23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670.00元,劳务费减少29,462.6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713.72元,工会经费增加30,642.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731.68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9,435.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6.00元,比上年增加1,416.00元。主要原因是交纳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其中:医疗费补助增加1,176.00元,奖励金增加240.00元。
4.资本性支出10,640.00元,比上年增加10,64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10,64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12,198.6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人均179420.8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4,522.97元,占基本支出的9.22%,人均18219.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15,811.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2,595.67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出访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经费减少99,877.80元,党建经费减少1,539,621.43元,干部经费减少1,182,783.24元,人才经费减少50,754.80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减少104,349.00元,公务员初任培训减少100,0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减少8,209.40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资金增加1,008,000.00元,增加选调生补助支出425,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才工作经费169,245.20元用于人才需求汇编印制、人才工作调研、市委联系专家体检、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组织人才引进等工作。
2.党建工作经费1,834,273.37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智慧党建建设、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领域。
3.干部工作经费5,732,682.01元,用于举办干部教育培训、市管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等内容。
4.“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15,651.00元,用于举办乡村人才论坛。
5.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30,960.00元,用于支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印制。
6.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1,008,000.00元,用于举办沪滇合作人力资源培训。
7.保山市2019年选调生生活补贴和2020年选调生租房补贴补助经费425,000.00元,用于发放新招录的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2,533.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1,763.95元,下降7.30%,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180,831.72元,主要是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03,679.57元(基本工资增加33,463.00元,津贴补贴增加155,075.00元,奖金减少3,604.34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8,303.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2,251.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8,080.65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881.2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648.00元,医疗费增加52,460.8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176.00元,奖励金增加240.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22,847.85元(办公费减少108,581.05元,印刷费增加707.00元,水费增加145.35元,电费增加2,022.87元,邮电费减少871.63元,物业管理费增加960.00元,差旅费减少36,603.00元,维修(护)费增加19,437.07元,会议费减少6,245.00元,培训费减少113,23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670.00元,劳务费减少29,462.6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713.72元,工会经费增加30,642.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731.68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9,435.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10,640.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1,652,595.67元,其中:出访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经费减少99,877.80元,党建经费减少1,539,621.43元,干部经费减少1,182,783.24元,人才经费减少50,754.80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减少104,349.00元,公务员初任培训减少100,0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减少8,209.40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资金增加1,008,000.00元,增加选调生补助支出42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58,60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181,754.0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723,440.58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53,41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96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6,55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60,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756.2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2,20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90,086.00元,务员医疗补助192,119.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2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20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0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1,008,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831.78元,完成预算的2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403.78元,完成预算的2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28.00元,完成预算的25.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项接待工作,2020年受疫情影响接待的人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同时,本年车辆保养较好,本年公务用车无特殊大修理,因疫情原因,使用频次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1,701.98元,下降6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9,877.8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731.68元,下降3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092.50元,下降46.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项接待工作,2020年受疫情影响接待的人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同时,本年车辆保养较好,本年公务用车无特殊大修理,因疫情原因,使用频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403.78元,占34.65%;公务接待费支出72,428.00元,占65.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403.7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403.7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调研、出差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4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4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和其他州市来保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7,727.00元,上级和其他州市来保考察干部、调研干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42,464.00元,人才引进资格复审、面谈发生的接待支出2,237.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522.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847.85元,下降20.31%,减少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未安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120,000.00元,从行政运行经费里调减54,698.00元用于支付体检费(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731.68元。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863,882.9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0,286.10元、印刷费761.00元、水费145.35元、电费2,022.87元、邮电费4,075.00元、物业管理费960.00元、差旅费24,165.00元、维修费26,846.07元、培训费11,300.00元、劳务费53,330.00元、委托业务费7,713.72元、工会经费128,389.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03.78元、其他交通费用492,450.00元(公务用车租赁费15,6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476,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35.00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10,6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10,108,648.91元,其中,流动资产896,814.66元,固定资产8,062,334.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9,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4,753.4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4,783.42元,固定资产增加384,05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5,9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6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2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66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人才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保山跨越发展需求,统筹抓好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刚性培养本土人才两项重点,全力改善全市人才结构,全面提升人才“数”与“质”,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推动保山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来,为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主要开展全市人才工作宣传、人才工作调研、市委联系专家体检、高层次人才培训、组织人才引进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人才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170,485.2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70,485.2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69,245.2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使用完成,重点用于人才需求汇编印制、人才工作调研、市委联系专家体检、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组织人才引进等工作内容。结转结余1,24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省委联系专家参加省人才办组织的体检活动1次,组织市委联系专家体检活动1次,举办“人才论坛”2期,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论坛1次,召开保山市人才工作评议会1次,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1期,基层人才对口培养工作座谈会1次,组织开展引才工作1次,组织在保省委联系专家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1次;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合计10余人次。
时效指标:2020年度内完成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统筹抓好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工作活力,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各行业、各领域人才聚心汇智、群策群力共商保山发展大计。
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全市人才结构、提升人才数量质量,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人才工作经验可继续推广沿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加强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努力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联系专家满意度明显提高。培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党建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的发挥,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保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党建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1,834,273.37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834,273.37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834,273.37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智慧党建建设、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补短板、扬优势,建机制、明责任,重考核、强问责,抓两头、全覆盖,成常态、上台阶,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编印《保山组织工作参考》12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1次;开展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1次;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会议1次;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2次;举办全市“乡镇党委书记论坛”2期;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全覆盖轮训;创新开展“党课开讲啦”、保山党建“微视界”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建成基层党建示范点157个,加快推动各领域党建提标提质;遴选命名省、市“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02个,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质量;全面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和“四位一体”项目建设,总结形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十种模式”;完成145个智慧党建充电站建设,为“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充电加油;摄制《足迹》《我是共产党员,我会冲锋在前》等10余部先进典型宣传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30余次。
质量指标:党员培训合格率达99.00%;“互联网+党建”智能管理系统运行较好,基本无故障。
时效指标:2020年度内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强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解决群众问题,主题教育期间,市级联动整改26项,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8089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训党员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干部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干部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干部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5,732,682.01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5,732,682.01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5,732,682.01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举办干部教育培训、市管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持续培养工商管理研究生、工程管理研究生班;举办保山市2020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举办公务员管理专业能力提升培训1期;举办公务员发展理念提升培训1期;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1期;举办科级干部培训1期;举办选调生培训1期;举办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培训费7期;举办 “少数民族、妇女、党外”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举办保山市2019年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1期;完成2020年12名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选调生的线上及现场考察工作;上报26个“好教材、好课程、好案例”;组织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抽查核查;开展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完成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审批和备案审核工作;完成2020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完成全市公务员诚信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部分散件归档工作;完成市管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考察工作。
质量指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不断增长干部见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100%达标。
时效指标:2020年度内完成干部工作目标任务。
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选好、用好、监督好、管理好干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90.00%以上达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打牢干部工作基础。干部培训经验可复制和推广。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训学员满意度达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扶贫攻坚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殷切希望和工作要求,围绕继续深入推进开展感恩教育、农民收入倍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绿化荒山、村庄规划“一教育五行动”,着力破解制约我市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努力推动我市农村的跨越发展,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实施“农村人才培训行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15,651.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5,651.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5,651.0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举办乡村人才论坛。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数量指标:举办1期乡村人才论坛。
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100.00%。
时效指标:2020年度内完成培训任务。
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破解制约我市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推动我市农村的跨越发展,带动农村致富,助力脱贫攻坚。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乡村人才的能力素质,为我市农村基层实现自我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员满意度达到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全面铲除,边境更加和谐稳定。
持续建强基层党组织,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上年结转30,830.60元,2020年安排省级配套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0,830.6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12月底前使用完成30,960.00元,用于支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印制。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党组织建设融合推进,强力推动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对涉黑涉恶党组织按照“一案一整改”要求进行重点整顿。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资格联审,及时清理涉黑涉恶村干部,加强对村组干部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时效指标:根据统一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扫黑除恶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设立公开举报电话6个,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发放宣传海报5000份;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举办7264次主题宣讲,向广大群众发放公开信,推送扫黑除恶信息580510条,提高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所提升;基层组织力明显增强。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管理水平。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为脱贫攻坚提供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1,008,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008,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008,000.0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举办沪滇人力资源培训。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圆满完成沪滇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培训班6期,培训各级领干部272人。
时效指标:2020年度内完成全部培训目标任务。
质量指标:培训学员合格率100.00%。
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培训对象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训学员满意度达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保山市2019年选调生生活补贴和2020年选调生
租房补贴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继续实施好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面向知名高校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户籍办理、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选调生到岗后给予租房补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保山市2019年选调生生活补贴和2020年选调生租房补贴补助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2019年选调生生活补贴和2020年选调生租房补贴补助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省级配套资金425,000.00元,实际到位省级配套资金425,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425,000.0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0年定向招录选调生租房补贴。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发放7人,租房补贴发放5人。
时效指标:2020年度内完成发放工作。
成本指标: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0,0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租房补贴15,000.00元/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发放金额准确率为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定向选调生满意度达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69号)核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为: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集中领导。
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
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全市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指导全市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退休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
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统一管理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完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②机构设置情况: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内设16个正科级机构和党总支。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公务员管理一科、公务员管理二科、公务员管理三科、人才工作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教育科(市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干部监督科、人事科、信息管理科、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③人员情况: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保山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保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四个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履职效益方面: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创新人才工作,保障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提供组织支持及保障。一是通过全面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二是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用理论武装头脑,为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三是通过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预算配置方面: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及时对人员、车辆、资产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基本支出预算无缺口。资金安排上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党的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等重点项目,并给予资金的保障与支持,确保重点任务完成目标。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6.14%。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加强部门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管理及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益良好。
预算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情况,对财务支出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的要求执行。按要求完整、及时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处置。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充分使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收入19,422,813.15元,上年结转30,830.60元。
2020年决算支出18,702,533.15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9,486,721.57元,项目支出9,215,811.58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610,782.60元,商品服务支出8,833,414.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706.20元,资本性支出805,63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我部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我部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经费的保障落实和成本节约、效率提高有着较强的法规约束力。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稽查等工作。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①指标设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一是投入部分:包括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等3个三级指标。二是过程部分: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变动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5个三级指标;预算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绩效自评等5个三级指标。资产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3个三级指标。三是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各项目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两项内容。四是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项目实际效益情况、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项内容。
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设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4项二级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4项二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成本性分析。主要从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分析。
项目效率性分析。对完成的及时性、验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
部门绩效目标。从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方面进行自评。
②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评分标准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部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组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由办公室牵头,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由各科室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开展。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部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8.53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市委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管理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到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96.29%,支付进度率为96.29%。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清点。总体分析,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2020年度项目目标实际完成率96.29%,已完成的项目质量达标率100.00%,按质按量完成了专项工作绩效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保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未形成完整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我部虽然建立了相关业务的内控制度,但仍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精准。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精准。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精准,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强化内部监督。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甚至取消该项支出。
(3)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我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部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科室,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部门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11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2021092504005074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