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4/17 15: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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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使党组织充分发挥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4.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政策,定期组织市直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负责老干部的舆论宣传工作。编印《老干工作通讯》《保山老同志参考》等刊物,管理保山老干部工作网等宣传平台。
5.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及措施。检查和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政策。
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7.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含干部休养所)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联系、指导帮助隶属和挂靠市委老干部局的老年社团组织工作。
8.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看望慰问住院的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
9.完成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年教育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上级关于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和工作部署。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落实好市干部休养所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娱乐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省及其他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对驻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老年社团组织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对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老干部党建办。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
2.保山市老年大学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根本,紧紧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持续推进“1+5”党建工作格局提质增效,重点推动组织扩能、忆峥嵘岁月、活动提质、为流动党员找家、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组织力,为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筑牢政治根基。以离退休干部“模范党支部”创建为抓手,建设一批“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模范先进党支部,再从模范中争优秀,打造“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推进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模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以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示范培训为载体,深化“一线工作法”成效,把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的培训班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家门口”,推动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挖掘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全面提升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品牌建设。
2.以待遇落实为基础,提升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质量。坚决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观学习、参加重要会议等八项政治待遇制度,不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情况通报、征求意见、参观视察、表彰宣讲等活动,最大程度激发老干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全面落实生活待遇,推动健康体检提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扩大离休干部及厅级退休干部未病、初病、将病筛查力度,发现健康隐患,做健康评估,降低离休干部及厅级退休干部的亚健康状态率。居家养老扩容: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满足离退休干部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特困金拓面:创新方式方法解决离休干部及厅级退休干部困难和问题,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减轻住院、长期卧床的经济压力和思想负担,努力为高龄失能的;肢体、精神和多重二级及以上残疾的;常年卧床且又未达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发放补贴。社区养老辟径:提高离退休干部社区养老质量,满足老同志多元化、多样化的需求,努力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探索“党政主导、文明践行、邻里互助、社会参与”的社区养老模式,“零距离”精准服务离退休干部,解决他们“急难愁盼”的问题。
3.以作用发挥为重点,擦亮“银发聚力新保山”品牌。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把老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开展活动6次以上,坚决保护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做大做强“银发人才库”,围绕县(市、区)不低于100人,全市不低于650人的目标,建立“银发人才”数据库,在“选培用”方面建立机制,实现人尽其才,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五老”宣讲团的作用,开展“红色故事”宣讲、学“习”论坛、亲子共读等活动。全面组织老同志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传承优良传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再立新功。
4.以“四有老干部工作者”为目标,强化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首要政治任务,以接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保山市老年大学和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机构合并工作,确保改出“1+1>2”的效果,在人员和阵地资源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既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又要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得到全新激发。同时,深化“三提升行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建立完善干部的日常管理、评价和考核机制,注重加强局系统内控制度体系的修改完善,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注重干部工作实绩,把功夫下在日常,全面掌握干部情况。聚焦老同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切实办好老同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坚持弘扬老干系统的优良传统,坚持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锐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廉政勤政、干净担当、自信团结、正气充盈的干事氛围,为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作风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57,55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57,559.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415,059.5元,同比增长16.76%。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工资调整、干部职级变动调整,导致工资、保险及公务费增加1,634,684元;2.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57,559.5元,其中:本年收入9,857,55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7,55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415,059.5元,同比增长16.76%。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工资调整、干部职级变动调整,导致工资、保险及公务费增加1,634,684元;2.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57,55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57,559.5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184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34,684元,同比增长29.7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工资调整、干部职级变动调整,导致工资、保险及公务费增加1,634,684元,二是临聘人员经费从项目调整为基本;项目支出2,735,375.5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9,624.5元,同比下降7.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减少,二是临聘人员经费从项目调整为基本。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支出5,375.5元,主要用于科普示范点(基地)建设培训费及专用材料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8,584,6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下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离退休干部先关培训补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54,28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8,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8,1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00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伤、大病保险之后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元,下降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2023年及2022年均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27次,共计接待约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经费,绩效目标:一是赴省外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经费30,000元;二是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经费81,000元;三是厅级退休干部学习及住院看望经费50,000元;四是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经费68,200元;五是为80岁以上离休干部和厅级退休干部送生日祝福经费20,800元。
2.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经费,绩效目标:一是2023年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1个,5,000元/年/个,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共51个,3,000元/年/个,需安排工作经费158,000元,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订阅报刊、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就近就地考察学习、组织相关工作情况通报、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经费;二是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工作补贴(其中: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45人,每月300元/人×45人×12月=162,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119人,每月150元/人×119人×12月=214,200元);三是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培训经费100,000元;四是编印《老同志参考》四期,7,000元/每期×4期=28,000元;五是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建设及宣传工作经费100,000元。
3.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经费,绩效目标:一是组织厅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经费预算共110,000元;二是征订离退休干部报刊经费预算共66,000元;三是举办老干部读书班经费预算共144,000元;四是实施“永昌银发”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工作经费预算共30,000元;五是贯彻执行干部荣誉退休、体制度工作经费预算共150,000元。
4.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绩效目标:每年都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项目的周赛、月赛、季度赛、半年赛;定期组织老干部外出参加各种文体交流比赛活动;敬老节期间还组织老干部开展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游园、老干部综合赛、爱心敬老等系列活动。
5.科普示范点(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主要针对老年群体进行科普教育与培训、科普交流与宣传,更好地推动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建设科普示范点(基地)。
6.学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2年学校招生4,160人次,预计2023年学校招生4,200人次。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完成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8,800元,较上年增加21,900元,增长2.6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整、干部职级变动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资产总额5,188,959.29元,其中,流动资产546,171.53元,固定资产4,581,23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1,549.9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91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6,04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55,744.5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2870011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30413054322498.doc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4130543146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