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六看六落实”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回头看”见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 15:44:27 点击率:0
晋宁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五个围绕”“六个紧盯”和“注重结果运用”的要求,于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开展了为期1周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六看六落实”,确保“回头看”见实效。
一看贯彻上级精神情况,认真落实扶贫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晋宁区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报送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排查,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对象开展“回头看”,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36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22件,处置36件,办结率100%。
二看贯彻五项工作机制情况,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报送的工作要求,建立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纪工委,区纪委各派出机构,区扶贫办、区发改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各责任部门联动的问题线索排查移交机制,做到应排查尽排查、应移交尽移交,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做到跟踪督查,在全区通报脱贫攻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批6个问题8人。同时区纪委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录入、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存在问题的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14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
三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情况,认真落实约谈提醒、问责追责要求。截至11月22日,全区共排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22个,其中移交问题线索12个。处理问题线索22个、处理22人(次),其中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4人,问责4人(次),提醒谈话4人,责令整改3人,经查反映失实1人。对存在“四不准”问题、违规违纪人员,均严格按“零容忍”要求依规依纪进行了查处,并按处理方式落实到位,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均向问责决定机关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了深刻检查。
四看“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情况,严格落实录入工作。晋宁区及时将《关于“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上线的通知》及《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说明(试用版)》转发到全区8个乡(镇、街道)136个村(社区),做好“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工作。由区纪委信访室对全区136个村(社区)的160余名村级业务员开展了培训,认真落实对涉及扶贫领域的群众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应录尽录、及时录入的要求。截止目前,全区共录入群众诉求419件,区纪委对录入的诉求或问题全部进行排查,录入的所有诉求或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看上级督办件办理情况,严卡督办时限,落实督办要求。严格按照快查快处、下查直办的要求办理了市纪委11月3日督办的2个问题,对涉及问题的区农业局副局长、区扶贫办主任李云武给予谈话诫勉问责处理、区农业局原局长杨永给予通报问责处理,并于2017年11月22日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到办理结果经得起检验、群众满意。
六看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全覆盖要求。晋宁区委第二轮(总第三轮)巡察把脱贫攻坚情况纳入巡察重点事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组通过听取各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扶贫工作的汇报,查阅各单位的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扶贫资金相关财务资料,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扶贫。目前,与8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站所长、村组干部开展谈话共109次,实地走访高粱地、荒川、火石坡、南山等共12个村委会,与村组干部座谈,随机入户抽查21家农户,到双河瑶冲村、料草坝村实地查看了3家危房改造工地,到宝峰街道昌家营实地查看了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等。截至2017年11月2日在谈话中共收集意见和建议76条,并形成初步问题清单,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