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市场监管局晋城所办复人大代表议案获好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6/1 14:28:03 点击率:0
4月26日上午,晋宁市场监管局晋城所邀请晋城镇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对晋城镇黄学义等13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农贸市场搬迁的代表议案进行了现场答复,经过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的现场质询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人大代表对该所负责人的答复陈述内容给予了“满意”的评价。
2017年4月17日,人大代表、晋城镇西门村委会主任黄学义,联署了担任晋城镇东门、南门、白沙等多介村委会书记、主任和相关单位领导的13名镇人大代表,向晋宁市场监管局晋城所提出了《晋城集镇农贸市场搬迁的议案》。面对13名人大代表联署提出的议案,该所予以高度重视。在积极向晋城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的基础上,以市工商局编印的《昆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治理研究报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11号)精神为主旨,结合昆明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复评中关于市场要求,从法律规定和晋城镇城镇建设规划的事实为依据,面对面的回答了人大代表的质询,对未经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不具法定准入条件和安全资质要求的“市场”不予认可、不予规范监管,不予投入使用。
4月26日,该所在对人大代表议案作出书面否定性现场答复的同时,积极与代表在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中开展交流,温馨提醒人大代表告知欲开办或者投资“农贸市场”或者“综合市场”的投资人,一是要关注各级政府对城镇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领导、调控措施和发展方向,避免投资项目触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红线”,成为被依法取缔、拆除和执法处罚的对象;二是要预先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研究,结合市场与民生所需的客观规律和要求,避免重复、过剩、浪费和高风险的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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