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民政局党委关于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6/11 15:41:16 点击率:28
宜良县民政局党委关于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20天的集中巡察,并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反馈会,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县民政局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宜良县民政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在机关内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县民政局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制度、强化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1.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根据民政局的职责职能,制定了《宜良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对民政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改革事项、大额资金使用、救灾物质采购、重要人事任免均由局党委班子研究决策。对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改革事项推进不力的班子成员和科室、站所负责人,由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者执行决策不力的,按照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执行,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加强对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2018年局党委成立6个检查组,对8个党支部按季度开展党建交叉检查2次,制定了检查清单,定期由党委委员、分管领导对各支部进行检查指导,落实“一岗双责”,重点检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落实情况,局党委统一下发了8套党建台账文件盒,并按统一模板规范了标签格式,严格按党建基础台账清单整理归类,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规范化得到加强。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和行政工作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对日常行政事务纳入每周一局班子会研究,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局党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民政系统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利用主题党日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5次,全面提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担当精神意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得以杜绝,以“五个一”标准(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办事、一声走好相送”)提升为民办事的温度,以“改革发展落实年”为契机,加强机关效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力度和执行力全面加强,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如殡葬改革生态节地安葬试点打造、老年人爱心食堂试点、脱贫攻坚与城乡低保政策两项制度衔接、争创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匡远街道析置、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1.基层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各项制度运行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班子成员人员调整,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党委副书记具体抓,选优配强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党务专干,以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选派了4名班子成员、4名支部书记、5名党务干部参加县级“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党建业务能力得以提升。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充分整合,把所有的党建活动、会议集中在“主题党日”内完成,并联合工会、妇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全体参与,把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充分融合,增强活动效果,丰富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形式,通过活动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强组织归宿感,实现党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保障行政工作的初心。三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建立“年初计划、平时督促、每月检查、季度推进、年终考评”的党建工作机制,2018年上半年,迎接县党建检查1次,局党委对各支部检查2次,完成支部间交叉检查6次。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和细化党员积分管理等内容。
2.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来管人、管事。修订完善了《宜良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中共宜良县民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对需要会议研究讨论的重要工作、项目、资金、人事会前充分酝酿,会议讨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在研究重大决策过程,邀请对口联系纪检组全过程决策,加强对决策程序的监督,自巡察后,召开相关会议均邀请驻卫计局纪检组参与监督。
3.人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向县人社局上报了《关于使用辅助性岗位人员的请示》,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35名临时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批,目前,县人社局已批复同意,我局使用自有经费聘用35名辅助人员。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劳务派遣,与田安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进一步规范用工,杜绝用工风险。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与各支部、每位党员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共42份,党委班子成员及班子成员同时分管业务和党建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建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定期进行提醒谈话,上半年共约谈5次7人。2018年上半年召开了3次党建工作会,促进党建工作抓好落实。二是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职工,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定期不定期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谈话、约谈等,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2.党风廉政预防机制不健全,对乡镇日常检查指导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营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弘扬“三思三创”精神,提升民政队伍精气神,严格执行落实政策。2017、2018年先后由党委班子带队对各乡镇低保评定、申报,进行专项检查3次,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推行“阳光低保”,在村(社区)、小组的公开栏内长期公示低保户纳入情况,在低保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低保户识别卡”,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精准施保、分类施保,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干部职工的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服务群众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涉及资金2.94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部分科级领导办公用房超标的情况,已重新调整办公用房,符合标准。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2017年修订完善了《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等环节,对大额救灾物质采购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均邀请纪检组参与监督,规范程序。
(四)关于营造干事创业发展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局党委担当有为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学习教育,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自我管理约束意识。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中,局党委充分发挥担当意识和钉钉子精神,班子成员均对分管领域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负领导责任,2017年招商引资金8000万任务圆满完成。积极谋划2018年招商引资项目,目前已初步落实九乡小拉德三七种植项目。
2.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的整改情况:积极营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弘扬“三思三创”精神,提升民政队伍精气神,严格执行落实政策。如,2017、2018年先后由党委班子带队对各乡镇低保评定、申报进行专项检查3次,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制作了低保管理卡,并长期公示,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精准施保、分类施保,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
(五)关于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县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兜底会议及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障民生的职能优势,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政策两项制度衔接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切实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制定下发了《宜良县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转发昆明市居民经济核对中心关于对在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进行重新核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二是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宜良县民政局关于对县纪委函询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通知》(宜民通﹝2018﹞22号),局党委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走访为突破口,由班子成员带队,分5个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走访,主要调查核实关于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死人保、低保资金二次分配、民政资金使用管理、社会救助信息系统预警信息的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执行低保识别卡上墙制度和在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情况,严把低保入口关,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2017、2018年先后4次组织机关帮扶责任人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结合扶贫“春季行动”开展工作,认真填写帮扶工作手册和相关表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具体的帮扶措施,确保“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落实到位。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不够、学习培训少的整改情况: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精神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培训,围绕重点、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夯实基础,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坚持将意识形态与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积极营造宣传意识形态浓厚氛围。2018年4月13日,局党委召开2018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2018年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待县级责任书签订后及时签订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2.阵地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着力建好阵地、管好阵地、用好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在党的手中。守住思想阵地,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宣传,用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加强防范意识形态渗透,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守住网络阵地。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民政微信、QQ群,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和敏感热点问题分析研判,做好意识形态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引导处置,坚决抵制和批驳错误思潮和观点。按照“工作留影、说话留声、总结留字”的履职要求,养成日常收集痕迹资料,做好图片、材料的整理与记录,定期进行归档、资料记录的补充以及更新,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痕迹化管理促进工作落实。
三、立足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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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民政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