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以制度改革引领选人用人导向
作者:盈江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3/29 11:09:26 点击率:0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关系到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又于2014年1月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近年来,盈江县委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不断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县树立了选人用人“三个导向”,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任用干部。县委出台了《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盈江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把干部考察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培养锻炼,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不断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保障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从“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和选用干部。出台了《盈江县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在全县五个重点工作一线中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结合实际在抗震救灾、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考核等重点工作中发现表现突出的干部,并有意识的对“急难险重“工作岗位上的干部压担子、交任务,培养锻炼成熟后进行提拔任用,激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助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赶超跨越发展。
三是积极探索“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导向。县委制定下发了《盈江县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盈江县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依据干部的实际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干部进行选任和适当的岗位调整,进一步拓宽干部能出能进、能上能下渠道,切实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构建一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