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阳镇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8 17:42:49 点击率:1
为加快社区建设,强化服务功能,选好配强高素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弥阳镇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弥阳镇专职社区工作者15名。
二、选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人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1.户籍为弥勒市居民的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3.热爱社区工作,甘于吃苦,乐于奉献,责任心较强;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社区工作能力和水平。廉洁自律,群众公认,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5.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入职体检标准),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教育部门认证认可的为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重大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违反选聘合同约定和纪律,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完结的;
7.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至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弥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弥阳镇人民政府505办公室),联系人:李春艳,张 军。联系电话:0873-6127764;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弥阳镇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弥勒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hh/ml/index.html)下载;
5.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填报内容要求准确无误,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近期灰底免冠1寸照片;
(2)实行个人诚信报名。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条件,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弥阳镇党委、政府再成立5人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岗位名额与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须达到1:3以上的比例,报名人数如不足选聘人数3倍则按比例递减选聘名额。
(三)笔试。统一集中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弥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笔试内容:法规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相关知识)、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有关知识、时事政治、应用文写作等。
笔试后,按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汇总后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抽调7名人员组成面试考官,面试评分完成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纪委的同志到现场监督。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9日
面试地点:弥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综合成绩排名前列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交纳。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弥勒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三楼)
(六)政审。针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人选开展体检和政审。
(八)聘用。弥阳镇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入职社区。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任职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待遇
(一)按照《弥勒市农村税费改革市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规定的通知》(弥财发〔2014〕221号)等规定计发补贴。
(二)享受在社区工作中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的相关奖励。
五、组织纪律
参加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对考试作弊及通过其他方式影响和干扰公开选拔工作正常进行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弥阳镇委员会
弥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