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3/28 17:49:07 点击率:23
为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红河州从严从实管理组工干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市委组织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弥勒市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科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为人正直,廉洁自律;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参加工作2年以上,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5、文字功底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符合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回避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试用期干部;
3、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4月4日(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中心6-23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毕后由本人报名(《报名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照片各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市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公开选调方案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开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不进行选调。
四、选调程序
报名结束后,按照初试、组织考察、确定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适岗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即进行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初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确定试用人员
考察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
(四)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市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监督电话:0873-6387761、12380)。
本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焦琰,联系电话:0873-6125547,15287331690。
附:《弥勒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