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坚持“三个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15 11:26:22 点击率:0
弥勒市坚持从个人事项报告、离任交接、清理整顿、三个方面从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坚持端正态度从严,实现“主动报告”。通过市委班子成员带头学、处级领导会议专题学、理论中心组深入学等方式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让各级干部能够做到真会真懂,按照要求如实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并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重要依据,严肃处理瞒报、漏报、错报等行为。一季度,认真受理和审核2017年度59名处级领导干部和1223名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坚持离任交接从严,实现“无缝链接”。出台《弥勒市市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明确交接清单和交接要求,以制度形式把离任交接规范化、固定化。领导干部离任前结合个人实际需交接的情况填写《离任交接书》一式5份,经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确认签字后,交接双方、所在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存1份,作为划分交接双方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避免出于人情面子、上下级关系等造成的新任领导不予追究、离任领导匆匆忙忙而导致的工作衔接不上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让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工作、清清白白离任。
坚持清理整顿从严,切断“灰色链条”。按照省、州关于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坚持从把握政策规定、履行审批备案、开展清理整顿、执行纪律要求对全市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及一般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退(离)休领导人员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违规在社会组织的领导干部30名,目前已不存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领导干部。杜绝公职人员企业兼职、违规经办企业行为,消除腐败隐患,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