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推行“积分制”激发党员活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15 10:55:09 点击率:0
弥勒市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党员考核评价量化管理,破解管理党员难题,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科学设置积分内容。内容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奖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侧重于学习培训、履职尽责、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参与志愿服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新创优、在主流刊物发表各类文章、日常工作失误(被市委、政府、纪委、工委及单位通报批评)等方面,“一票否决”主要是针对党员违纪违法、违反公共道德等不良情况。
规范量化考核程序。考核采取“一月一积分、一季一公示、一年一考评”的办法进行全程管理。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自评、组织考评,考核结果经党支部审查后向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公示,党员对本人得分情况有异议的,可申请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复议,公示结束后5日内将本支部党员积分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明确党员积分制考核结果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把党员年终积分作为年度考核、党内推荐表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年度综合得分在70-89分的党员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得分在60-69分的党员,评定为基本称职;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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