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四抓”深化基层作风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16 8:30:29 点击率:12
弥勒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始终咬定作风问题不放松,抓实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自查整改,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抓常宣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为镜鉴,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念好“紧箍咒”。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文件、网站、微信、短信等载体,发布纪律要求,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利用LED显示屏对5部廉政微电影进行循环展播。经常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八项规定”精神的楷模。
抓牢制度建设,明确执行标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的差距和不足,从制度建设入手,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明车改后公务用车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弥勒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党员干部自觉克服和杜绝不良习气,筑牢“防火墙”。
抓实监督检查,压实相关责任。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今年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在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上,深入开展专项纪律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时刻绷紧“纪律弦”,今年来,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8次,通报曝光违纪干部20人。
抓常自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乡镇党委(党组)书记为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第一责任人,定期对本部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形成齐抓严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