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三个建强”提高易地搬迁组织化程度
作者:杜俊希 发布时间:2020/12/21 15:51:37 点击率:0
屏边县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持续抓好搬迁组织和后续帮扶工作,通过建强党组织、管理机构、自治机制等措施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建强党组织。在3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建立党组织,健全基层党组织网络,单独建立党组织21个(含新成立的党组织4个,下派第一书记4名),有党员292名,其中接转组织关系292名,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点党组织全覆盖。在搬迁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号召力和组织力作用,发动各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村组工作力量,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打消思想顾虑,让群众主动参与和融入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和引导群众做好拆旧复垦等工作。
建强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安置规模,成立安置点管理机构,建立楼(幢)长制、配建警务室、调解室,加强安置点社会治理。截止目前,共在安置点配套警务室4个(新现镇搬迁点、新华乡搬迁点、和平镇搬迁点、湾塘乡搬迁点),推选楼(幢)长125人,新增调解员90人,有效提高搬迁集中安置点安居生活水平。加强村党组织对农村易地搬迁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建强自治机制。为培养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的生活方式,屏边县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打造“党建带村建”的基层治理模式。在安置点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网格长,以党员、群众、志愿者为网格员的服务队伍,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共治新模式,让更多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点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领里关系。同时,结合搬迁点实际修改制定村规民约,不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转变生活方式,每周集中组织党员群众开展一次搬迁点环境卫生打扫,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