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4/8 14:23:58 点击率:10
党建周报(201913期)
●州委常委、石屏县委书记李红芬4月4日到异龙镇,就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调研。李红芬到云泉社区,听取社区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社区基本情况及党组织建设中存在问题,并与镇村干部开展座谈交流,就社区组织整顿、社区服务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探讨,要求社区党组织要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促进党组织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鹏程分别到坝心镇、新城乡、龙朋镇和异龙镇等地,就脱贫成效巩固、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展开调研。张鹏程通过实地查看工作开展情况、走访贫困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看望慰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等方式,详细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分别对乡镇、村组和驻村队员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县委副书记、县扶贫工作队总队长魏薇4月3日到牛街镇调研脱贫攻坚工作。魏薇召集镇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座谈交流,听取各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传达近期政策并共同探讨工作方法,对下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帮扶等工作提出要求。随后,魏薇随机走访多户建档立卡户,详细了解农户生产生活情况。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周瑞到大桥乡,就石屏县“自治州工程项目”、村史馆建设等工作展开调研。周瑞到达白尼莫村,通过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该地“自治州工程项目”实施点选址场地、现有设施设备资源和村史馆建设推进情况,对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王江飞近日先后到大桥、宝秀两乡镇调研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情况。王江飞先后到大桥乡小寨村、宝秀镇石灰塘村,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的方式,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情况,并进村入寨查看人居环境情况,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近期,石屏县各级党组织集中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结合“三会一课”、“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九个一”宣传活动、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等活动,采取单独和联合相结合、“室内专题学习+户外宣传动员”相结合等方式,灵活多样组织进行,有效丰富了活动内涵,提高了活动质量。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4月1日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我们的节日 清明节”主题集中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增强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认识和了解,鼓励人民群众学法普法、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还向路人宣传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新方式。
●石屏县在3月29日-31日举办的云南省第3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两个省级一等奖,获奖作品分别为石屏县高级中学的《自发电电动助力自行车》和《探究高寒山区小萝卜大市场的增收路》。
【手机课堂】
★审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9-03/30/nw.D110000renmrb_20190330_2-01.htm
★习近平讲故事:坚定不移爱绿植绿护绿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9/0404/c1001-31012584.html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明白卡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答: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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